李廷機 [明] ? ~ 1616

明福建晉江人,字爾張,號九我。萬歷十一年進士。授編修,累遷祭酒,立教以嚴為主。久之,遷南京吏部右侍郎,嘗兼署戶、工二部事,綜理精密。召為禮部左侍郎。三十五年,以禮部尚書,入參機務。言者以其與申時行、沈一貫密相授受,交章彈劾,遂連疏求去,不視事,至萬歷四十年,獲準。系閣籍六月,秉政僅九閱月。性廉潔,然不諳大體。乞休。有《李文節集》。 ► 2篇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