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光朝

林光朝 [宋] 1114 ~ 1178

宋興化軍莆田人,字謙之,號艾軒。孝宗隆興元年進士。通《六經》,從學者衆,南渡後以伊、洛之學倡行東南者,自光朝始。累官國子司業兼太子侍讀,出爲廣西提點刑獄,移廣東,曾率郡兵擊敗入境之茶民軍。召爲國子祭酒,除中書舍人。後出知婺州,引疾提舉興國宮。卒諡文節。有《艾軒集》。 ► 71篇诗文

人物生平

  光朝少時力學知書,有聲譽。紹興五年(1135),赴禮部試落第。八年(1138),再試禮部不第。在回家途中,聽說吳中陸景端(字子正)曾經受學於尹焞,於是就留在錢塘從陸景端學,致力於聖賢踐履學問的研究。通貫六經、百家,一言一動都以禮爲準則。

  宋紹興九、十年間(1139~1140),光朝由錢塘返莆,「開門教授」。在族叔林國鈞的資助下於黃石東井「紅泉宮」辦「紅泉義學」,供館穀給四方來學的人。各地從他學習的每年不下數百人,被稱爲「南夫子」。他平生不喜著書,只把從師得到的聖賢精細之意,口授學生,使學生心通理解。他曾經說:「道之全體,存乎太虛,六經既發明之,後世註解固已支離,若復增加,道愈遠矣。」其間,曾到城山「鬆隱精舍」、金山「蒲弄書堂」和福清海口「龍山書院」講學,教學時間前後達二、三十年之久。

  隆興元年(1163),光朝年已五十,始以進士及第授左迪功郎,調任袁州(今江西宜春市)司戶參軍。上任前,孝宗召他談話,他在應對中提及以潛邸恩僥倖進用的曾覿、龍大淵二人的罪行,孝宗不悅。改以左承奉郎任永福知縣。

  乾道五年(1169年),《四朝會要》書成,調光朝任著作佐郎兼禮部郎官。八年(1172),升任國子司業兼太子侍讀。九年(1173),張說再任簽書樞密院事,光朝不去致賀,被外調任廣西提點刑獄。淳熙元年(1174),改調廣東提點刑獄。不久,召回任國子祭酒兼太子左諭德。

  淳熙四年(1177),孝宗到國子監聽光朝講解《中庸》,讚不絕口,面賜金紫,升任中書舍人兼侍講。當時吏部郎謝廓然由曾覿推薦,賜同進士出身,任殿中侍御史,任令預由中書經辦,光朝愕然說:「是輕臺諫,羞科目也!」。拒絕辦理。孝宗知他執意不辦,命他暫代工部侍郎。他辭不就職,請求外調,於是以朝散郎充集英殿修撰,任婺州知州。又以老病不能去,改派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淳熙五年(1178),卒,終年64歲,諡文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