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見曾 [清] 1690 ~ 1768
清山東德州人,字抱孫,自號雅雨山人。康熙六十年進士。官兩淮鹽運使。以高宗追查歷任鹽政提引徵銀事伏法死。少時即工詩有名,後轉而治經學,以爲漢儒舊說最可信賴。喜刻書,曾校刊《雅雨堂叢書》,及當代詩文集多種,另有《雅雨堂集》等。
► 34篇诗文
盧見曾出生在一個世代爲官的知識分子家庭。父親盧道悅爲康熙九年(1670)進士,曾做過陝西隴西、河南偃師縣知縣,著有《公餘漫草》、《清福堂遺稿》等書。盧見曾出生時,盧道悅已五十多歲了,老來得子,疼愛之餘,盧道悅更是悉心培養。盧見曾先後師從王士禎、田雯等,學業大進。康熙五十年(1711),盧見曾中舉人,六十年(1721)中進士。雍正三年(1725),盧見曾被委任爲四川洪雅縣知縣,從此走上了仕途。
洪雅地瘠民貧,稅目繁多,治安混亂,獄訟不息,老百姓的日子很不好過。盧見曾到任後,「 除雜派,清積牘,一以儉勤爲治」(《清史列傳》卷71,以下注略),迅速整頓了社會秩序,受到當地百姓的拍手稱譽。雍正十三年(1735),盧見曾被調爲潁州(今安徽阜陽)知州。潁州西湖,原是宋代歐陽修出任潁州知州時主持興修的一個蓄水工程,民以爲利,但至明朝末年,由於州民填湖爲田而逐漸湮塞廢棄了,每逢雨季,洪水氾濫,害及四周農家田廬。盧見曾瞭解到這些情況後,勸說百姓:「若復湖,則水有蓄洩,利及一州,而又免淹沒之患,何樂而不爲呢?」在百姓的支持下,西湖水利工程很快就恢復了。由於政績突出,乾隆元年(1736)盧見曾被擢升爲兩準鹽運使(治揚州)。據《兩準鹽法志》記載,當地鹽商勾結官府侵佔竈戶(鹽民)鹽池,在所有權問題上,雙方久訟不決,鹽民深受其害。盧見曾到任後,作出了「竈屬商亭,糧歸竈納」的判決,並核發文契,維護了鹽民利益。廣大鹽民追念盧見曾,於1920年自動籌資修建了「盧公祠」以爲紀念。然而,盧見曾卻因此得罪了當時那些貪官污吏及不法鹽商,他們紛紛蜚語誣告,乾隆皇帝不待查明真相便在乾隆五年(1740)將盧見曾革職充軍發配到塞外。
乾隆九年(1744),冤案昭雪,盧見曾被補爲直隸灤州知州。第二年又升爲永平府知府。在任期間,他帶領所屬撫寧官民築壩阻水,解除了多年來洋河對撫寧城的威脅。十八年(1753),復調兩準鹽運使赴任揚州。揚州地勢低窪,河池湮塞,經常發生水患,盧見曾籌集資金,開挖修浚了城周圍河池,免除了水患之隱。盧見曾還沿小秦淮修建了紅橋二十四景及金焦樓觀,使古老的揚州更加嫵媚多姿,一時遊人如織,名流學士雲集。乾隆二十二年(1757)春,盧見曾在紅橋舉行「修禊」活動,鄭燮、陳撰、厲鶚、惠棟、沈大成、陳章等前後數十人皆爲上客。盧見曾「作七言律詩四首……其時和修禊韻者七千餘人,編次詩三百卷」(《揚州畫舫錄》),一時傳爲文壇佳話。
乾隆二十七年(1762),73 歲的盧見曾告老還鄉,過起了隱退生活。三十年(1765),乾隆南巡,路過德州,特親書「德水耆英」匾額賜之。三十三年(1768),兩準鹽引案發,盧見曾被逮論絞,死於獄中。三年後,大學士劉統勳爲其昭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