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冬曦 [唐] ? ~ ?

唐定州鼓城人。趙不器子。性放達,不屑世事。進士擢第。歷左拾遺。中宗神龍初上書請定律令格式,刊定科條,直書其事,時論稱之。玄宗開元初,遷監察御史,坐事流嶽州。召還復官,入集賢院修撰。後擢考功員外郎,爲直學士,遷中書舍人內供奉,以國子祭酒卒。有《王政》及集。 ► 18篇诗文

生平

  趙冬曦,(677-750)唐定州鼓城(今河北晉縣)人。進士及第,歷官左拾遺、監察御史、入集賢院修撰、考功員外郎、直學士、中書舍人內供奉,以國子祭酒卒。從儒家的「禮」和「仁」思想出發,提倡「德主刑輔」。他認爲,古律條目千條,隋時奸臣弄法,著律時提出「律無正條,出罪舉重以明輕,入罪舉輕以明重。」的斷獄原則。一辭出而廢條目數百。自此輕重依其愛憎,被罰者不知其所以然。法律易知,則下不敢犯;文義深,「則吏乘便而朋附盛」。律、令、格、式,應該刊定科條,直書其事。犯罪者雖貴也按律以斷。律明確則人相信,法律統一則人主尊。他還強調選拔官是治政之本。古時擇選牧宰,皆出於臺郎御史,以爲榮升。親民之官,人命所錄,故貴其位,而重其人。今則不然,京官不稱職,派爲外任;大邑負累,降爲小邑;近官不勝任,遷爲遠官。此處不行,派往彼處何以能治。這是重近民而賤遠民。冬曦久任學士、國子祭酒,推動了唐代儒學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