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洙 [宋] 1001 ~ 1047
宋河南府人,字師魯。尹源弟。仁宗天聖二年進士。歷知光澤、伊陽等縣,有能名。召爲館閣校勘。會范仲淹貶,洙奏稱師友被罪,不可茍免,黜監唐州酒稅。曾上《敘燕》、《息戍》諸篇,論述西北軍政,言之甚切。西夏攻宋時,屢爲陝西帥府判官,數上疏論兵事。歷知涇、渭等州,官至起居舍人、直龍圖閣。坐以公使錢爲部將償債,貶監均州酒稅。性內剛外和,博學有識度,與歐陽修等提倡古文,世稱河南先生。有《河南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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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政經歷
尹洙天聖二年(1024)登進士第,授絳州正平縣主簿,歷任河南府戶曹參軍等職。後充館閣校勘,遷太子中允。時值范仲淹因指責丞相而貶饒州,尹洙上疏自言與仲淹義兼師友,當同獲罪,於是被貶爲崇信軍節度掌書記,監郢州酒稅。陝西用兵,尹洙被起用爲經略判官,累遷至右司諫,知渭州,兼領涇原路經略公事。爲其部吏誣訟,貶監均州酒稅。
臨終託孤
慶曆六年(1046年),尹洙病重,當時范仲淹任鄧州,就奏請尹洙來鄧州養病。尹洙到鄧州後,便以後世託付給范仲淹,並請范仲淹、韓琦、歐陽修各作文字以告慰自己。臨終,尹洙告訴范仲淹自己在渭州還有兩個兒子,對家人說我即將遠去,不能再管你們啦;並對賈內翰(鄧州狀元)說,既無鬼神,也無恐懼,絲毫沒有悲慼的表情。
尹洙論文,尊崇孟子、韓愈;他說,爲文章,當「務求古之道」。歐陽修謂「師魯爲文章,簡而有法」、「是是非非,務盡其道理,不苟止而妄隨」,范仲淹亦稱「其文謹嚴,辭約而理精」。然尹洙所作多章奏記序,一般質樸無文,成就不高。尹洙雖尊崇韓愈,卻不排斥佛老,在《送李侍禁序》中說李君「樂於佛氏之說」,「非取其所謂報施因果,樂其博愛而已」。著有《河南先生文集》、《五代春秋》二卷等傳世。
范仲淹曾替人寫墓誌銘,當他寫畢封好剛要發送時,忽然想到:「這篇銘記不能不給尹洙看看。」第二天,他把墓誌銘交給尹洙過目,尹洙看後說:「你寫的文章已經很出名,後代人會以你的文章爲典範,因此不可不謹慎啊。現在你把轉運使寫作都刺史,知州寫成太守(漢代官名),雖然是屬於清雅古雋的說法,但現在卻沒有這些官職名稱,後代必然會產生疑惑,這正是引起庸俗文人所爭論不休的原因呵。」
范仲淹聽後,頗有感嘆地說:「幸虧請你看了,否則,我幾乎要失誤啊。」
崔國輔,唐代詩人。生卒年、字號均不詳。吳郡(今江蘇蘇州)人。開元十四年(726)進士,與儲光羲、綦毋潛同榜。任山陰尉。應縣令舉,授許昌令。天寶初,入朝爲左補闕,遷禮部員外郎,爲集賢直學士。天寶十一載(725),京兆尹王鉷因罪被殺,他是王的近親,受到株連,貶晉陵司馬。在晉陵3年,與陸羽酬唱往還,品評茶水,
一時傳爲佳話。崔國輔和孟浩然、李白交誼甚深,而杜甫對他則有知遇之感。天寶十載(751),杜甫獻《三大禮賦》以求進身,玄宗詔試文章,崔與於休烈以集賢學士爲試官,對杜深加讚賞。杜甫《奉留贈集賢院崔、於二學士》詩中說:「欲整還鄉斾,長懷禁掖垣,謬稱三賦在,難述二公恩」。
在盛唐詩人中,崔國輔以五言絕句著名。他的五絕,多寫宮闈兒女之情,含思婉轉,深得南朝樂府民歌《子夜》、《讀曲》遺意。殷璠說:「國輔詩,婉孌清楚,深宜諷味,樂府數章,古人不及也。」(《河嶽英靈集》)意亦指此。高棅《唐詩品彙》於五絕一體,以崔國輔與李白、王維、孟浩然並列爲「正宗」。宋犖也認爲盛唐五言絕句「李白、崔國輔號爲擅場」(《漫堂說詩》)。而喬億則指出:五言絕句,「惟崔國輔自齊、梁樂府中來」(《劍溪說詩》)。他的五言絕句今存23首,幾乎全是樂府詩題。晚唐韓偓有五絕四首,題作《效崔國輔體》。可見他在唐人五言絕句中獨標一格,並對後人產生了影響。《新唐書·藝文志》著錄《崔國輔集》,在宋代已散佚。今存其詩45首,《全唐詩》編爲1卷。事蹟見《唐詩紀事》、《唐才子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