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居安 [宋] ? ~ ?
宋台州黃岩人,初名居敬,字簡卿,改字資深、資道,號方巖。孝宗淳熙十四年進士。爲右司諫,首論韓侂冑擅權,當誅之以謝天下。寧宗嘉定間以集英殿修撰知隆興府,鎮壓郴州瑤族李元礪起事。移鎮襄陽,以言者罷,閒居十一年。召遷工部侍郎,出知溫州,郡政大治。理宗時歷知福州,以大中大夫致仕。有《方巖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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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徽州推官10年,後任江東提刑使,國子正太學博士,著作郎兼國史館實錄院編修官。紹熙五年(1194),宗室趙汝愚與外戚韓侂冑相互傾軋,王投靠主和派右丞相趙汝愚,次年趙罷相,韓發動「開禧北伐」,王居安上疏阻止。北伐失敗,又上誅韓之疏,參與主降派史彌遠等,勾結楊後,殺害韓及主戰派,升爲工部侍郎,又爲因反韓被謫的呂祖儉、呂祖泰明冤。
嘉定二年(1209),王居安進諫史彌遠專權,被御史中丞雷孝友彈劾越職而罷官,次年復職。後任太平知州,提點浙西刑獄,隆興知府。時農民起義不絕,王居安認爲:「賊勝則民皆爲賊,官軍勝則賊皆爲民。」主張利用起義軍矛盾,「兩虎鬥於穴,吾可成卞莊之功。」嘉定四年,因直言觸上,罷官閒居11年。嘉定十五年,復官工部侍郎。不久,以集英殿修撰提舉玉隆宮,以寶謨閣待制知溫州府。理宗年間,歷任福州知府,龍圖閣直學士等職。紹定十二年(1228),福建寧化鹽民起義,左翼將軍鄧起兵敗,王居安受命招撫成功。《宋史》評曰:「居安以書生於兵事,不學而能。」卒後贈少保。著有《方巖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