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岑 [宋] 1087 ~ 1167),字季高,号杼山居士,吴兴(今
劉岑,知太平州,歷知池州、鎮江府、潭州、信州,以其歷守三郡妄費官帑,落職,提舉江州太平觀,十一年,責授單州團練副使,全州安置(同上書卷一三八、一四一)。三十一年,召赴行在,試戶部侍郎。金人入和州,兼御營隨軍都轉運使,沿江措置,旋復奉祠(同上書卷一九○、一九三、一九五)。三十二年,以言者論其前罪落職(同上書卷一九六)。孝宗乾道三年卒,年八十一。《景定建康志》卷四九、《至正金陵新志》卷一三下有傳。今錄詩二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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