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與㒇 [宋] ? ~ ?

趙與㒇,天台(今屬浙江)人。曾知富陽縣(《鹹淳臨安志》卷五一)。理宗景定三年(一二六二)爲湖南提刑檢法官(清光緒《湖南通志》卷二七七《金石》)。今錄詩三首。 ► 3篇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