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沆

劉沆 [宋] 995 ~ 1060

宋吉州永新人,字衝之。仁宗天聖八年進士。知衡州,斷大姓僞券奪田案。歷右正言、知制誥。坐使契丹醉辱館伴,出知潭州、和州、江州。再兼安撫使知潭州,鎮壓湖南瑤人起事。皇祐三年拜參知政事。至和初拜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建言杜絕近臣保薦、陳丐親屬、敘勞幹進三弊。嘉祐初,被論以挾私劾出御史,罷爲工部尚書,知應天府,徙陳州。。卒諡文安。 ► 6篇诗文

生平

  皇祐三年(1051年)三月,劉沆由尚書工部侍郎升任參知政事(副宰相)。以前政事多由宰相決斷,副相不過備位而已。劉沆任職後,積極參與國事決策,重大問題多廷議解決,對政事有所救正。至和元年(1054年)八月,劉沆又進拜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宰相)、集賢殿大學士。當時中書省任官多近臣舉薦,劉沆向皇帝進言指出其三弊:一、近臣保薦,授非公選,多出私門,浮薄權豪之流交相薦舉,互以貿易,以致不能選賢任能;二、任人唯親,造成「當入川廣,乃求近地;當入近地,又求在京」,邊遠貧困之地無人願去;三、獎罰升遷,「常格雖存,僥倖尤甚,以法則輕,以例則厚,執法者不能持法,多以例與之」,以致賞罰不明。劉沆懇請皇帝能革除這用人上的弊端,使真正有才德的人,能挑選到政府部門中來。仁宗接受了劉沆的奏請,詔令照此施行。

  劉沆奉詔,實行三舉,革除「三弊」。一、舉薦賢才。他反對近臣拉關係,走後門,任用無德無才之人;而他本人則以國家利益爲重,大力舉薦賢才,爲安邦治國盡力盡責。當時歐陽修被讒出守同州(今陝西澄城縣),劉沆奏請皇帝把歐陽修留在史館修書。過後不久,推薦歐陽修擔任翰林學士。歐陽修不負衆望,與宋祁等到同心協力,終於編修成了一部高水平的《新唐書》。劉沆薦人,不爲私利,完全出於公心,他引富弼共政,勉其大展經綸,富弼感激不盡。劉沆罷相後,富弼寫了一封信給他,仍不忘此事:「每辱公勉以盡瘁」。弼終身感其恩德。二、強化中央集權。定御史遷次之格,「滿二歲者與知州,御史範師道、趙忭,歲滿求補郡,沆引格出之」。三、竭力抑制僥倖,深入觀察權近的功過是非,「陰持以軒輊取事論者,以此少之」,「沆挾臺諫之威。權近畏之。」

  劉沆爲相,敢於啓用賢人,救正時弊,他的這種剛正性格,得罪了那些僥倖謀官者與既得利益者,於是羣起而攻。中丞張升上書刊號17條彈劾劉沆。仁宗皇帝本性溫厚,時人說他「無隔夜之怨」,眼看劉沆被控,便一改初衷,取消革新。劉沆孤掌難鳴,受到內外夾擊,便稱病求罷,堅臥月餘,嘉祐元年(1056年)十二月後,以觀文殿大學士、工部尚書知應天府,再後遷刑部尚書,徙陳州(今河南省淮陽)。

  劉沆故事一則

  真宰相劉沆

  (宋仁宗時)劉沆任丞相執政的時候,他故鄉家族中有人逃避拖欠了國家的賦稅達幾十萬錢;但劉沆並不知道這件事。當地的官員一連好幾任都因爲是劉丞相家族而不敢過問。程珦來擔任廬陵縣縣尉時,負責徵收賦稅,把逃避拖欠賦稅的劉沆 族人逮捕關入監牢內,責令他們把所欠賦稅全部繳清才能釋放。有人把這件事報告了劉沆。劉沆說:「賦稅不及時上繳,原是我家犯了法,怎麼可以叫地方官徇情而不照國家法令辦事呢?」就寫信給程珦道歉。後來程珦辭官回到京城,劉沆接見,很有禮貌。程珦出來後,對別人說:「劉沆的大量,不是他人能比得上的,是真宰相。」

藏書故實

  歐陽修被讒出守同州,他向皇帝建議把歐陽修留在史館修書,極力推薦讓其編纂《唐書》,並擔任翰林學士。歐陽修不負衆望,與宋祁等人同心協力,將《新唐書》編纂問世。嘉佑元年(1056)十月罷爲觀文殿大學士、工部尚書、知應天府,後又遷刑部尚書,徙陳州。個人藏書豐富,據《宋史·藝文志》著錄有《劉沆書目》2卷,當爲其家藏書目,今已佚,其藏書數量不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