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毓昌 [清] ? ~ 1809

清山東即墨人,字皋言。嘉慶十三年進士,以知縣發江蘇。奉總督命勘山陽縣賑事,親行鄉曲,鉤稽戶口,得知縣王伸漢冒賑狀。具清冊將上報。知縣以重金賄其僕藥殺之。卒年三十餘。事白。罪犯各論如律。 ► 1篇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