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陳廷敬 [清] 1641 ~ 1712
人物生平
明崇禎十二年,陳廷敬出生於今山西晉城市陽城縣北留鎮皇城村。
1658年(清順治十五年)進士,選庶吉士,授檢討,爲了與同館的順天通州陳敬區別,順治賜名廷敬。
1661年,康熙即位,授起居注日講官,累遷翰林院侍講學士,掌院學士,日值弘德殿講經,深受康熙帝器重。
1662年(康熙元年),告假歸省。
1673年,轉侍讀學士,充武會試副考官。
1676年,擢內閣學士,充經筵講官。
1682年 ,充會試副考官。時副都御史餘國柱以滇南平定,請釐定樂章。禮部,翰林院會議,郊壇宗廟仍循順治元年之舊,朝會燕饗宜更定。陳廷敬撰擬十四章,旨下所肄習。
1684年授左都御史兼管戶部錢法,疏請改官錢以杜私鑄,免銅稅便民採礦。定朝廷服制,禁奢靡之風。慎選督撫,以公心愛民勤政廉潔爲準。嚴飭地方公開賑災錢糧賬目,杜絕污吏貪侵害民。
1685 年(康熙二十四年)正月二十四日,陳廷敬上《勸廉祛弊請敕詳議定製疏》,指出:「貪廉者,治理之大關;奢儉者,貪廉之根柢。欲教以廉,當先使儉。」意思是說,奢侈導致貪污,節儉才能清廉。
1685 年上《撫臣虧餉負國據實糾參疏》彈劾王繼文,認爲他在戰時不用捐納糧草,卻動用庫銀,大軍凱旋之後又將所存穀米以官俸抵給本省官員,前後銀數相差九十萬兩之多。彈章一上,王繼文罷官,史書記載:從此以後「風紀整肅」。
1686年遷工部尚書,與學士徐乾學奏進《鑑古集覽》,被康熙嘉納瀏覽資政。奉詔任纂修《三朝聖訓》,《政治訓典》,《方略》,《大清一統志》,《明史》等書總裁。九月,遷工部尚書。
1687年十二月,張汧任湖廣巡撫時,山西道御史陳紫芝疏劾他「位任未久,黷貨多端」。兵部尚書張玉書趁機彈劾 與張汧有親戚關係的陳廷敬 。
1688年四月,張汧因「貪污銀九萬餘兩」而被處絞。陳廷敬向康熙帝上《俯瀝懇誠祈恩回籍以安愚分疏》,向皇上謝罪,懇請回家守孝。
1689年九月上高士奇疏彈劾徐乾學。康熙帝深知徐乾學、高士奇招搖多事,把徐、高二人一塊兒趕出了京城。康熙二十九年二月,就在徐、高二人被迫離京後不久,陳廷敬又被起用爲左都御史。
1703年 拜文淵閣大學士兼禮部尚書,值講經筵。有《三禮指要》,《老姥掌遊記》,午亭文編》,《陳說巖詩》等。
1705年四月,上南巡,召試舉,貢,生,監於杭州,蘇州,江寧,陳廷敬與大學士張玉書,掌院學士揆敘奉命閱卷。
1710年(康熙四十九年)陳廷敬爲總裁官與三十多位著名學者奉康熙聖旨開始編撰《康熙字典》。
1710年十一月,以耳病乞休,允之。
1711年五月,大學士張玉書去世,李光地疾未愈,應詔入直辦事。
1712年(康熙五十一年 )三月,病劇,遭太醫院診視。四月去世。康熙親作輓詩悼之,諡文貞。
人物成就
陳廷敬一生編著有多部書籍。其中屬於他個人的詩、文集主要有:《午亭文編》、《河上集》、《參野詩選》、《說巖詩集》、《山禮指要》、《午亭歸去集》等;。陳廷敬多次主持編撰國家典籍史志,主要有《世祖章皇帝實錄》、《太宗文皇帝實錄》、《鑑古輯覽》、《三朝聖訓》、《政治典訓》、《平定三逆方略》、《大清一統志》、《佩文韻府》、《方輿路程》、《康熙字典》等。其中,《康熙字典》是張玉書、陳廷敬等三十多位著名學者奉康熙聖旨編撰的一部具有深遠影響的漢字辭書,它是在明朝《字彙》、《正字通》兩書的基礎上加以增訂的。該書的編撰工作始於康熙四十九年(1710),成書於康熙五十五年(1716),歷時六年,因此書名叫《康熙字典》。字典採用部首分類法,按筆畫排列單字,字典全書分爲十二集,以十二地支標識,每集又分爲上、中、下三卷,並按韻母、聲調以及音節分類排列韻母表及其對應漢字,共收錄漢字四萬七千零三十五個(47035個),爲漢字研究的主要參考文獻之一。
陳廷敬一生寫了很多詩 ,康熙皇帝是歷代君主中最懂詩、最擅詩者之一,他以詩人的眼光看陳廷敬之詩,十分欣賞。其有《覽〈皇親文穎〉內大學士陳廷敬作各體詩,清雅醇厚,非集字累句之初學所能窺也。故作五言近體一律,以表風度》詩,詩題本身就對陳詩讚譽有加,詩更雲:「清新授紫毫」,「李杜本詩豪」,則推崇之極矣。陳廷敬逝世後康熙又作《大學士陳廷敬輓詩》,仍不忘懷念陳「世傳詩賦重」。可見陳廷敬詩賦的成就確實爲康熙所讚賞。他在京城任職期間,曾於康熙六年(1667)與禮部尚書、詩歌大家龔鼎孳發起結詩社,參加者有王士禛、汪琬、程可則等著名文士。
劉然《國朝詩乘》選陳廷敬詩29首,評曰:「臺閣之詩,工爲應酬,雖藻粉鋪張而其中無有,亦坐其人胸中無識。……先生諸篇於沉博絕麗之餘,寓感諷規切之意,長句片語,莫不稱是。天人之相與,主臣之交孚,淋漓愷切,唯所欲言。要其忠孝蟠鬱,蓄極而流,不可遏抑如此。詩乃爲有爲而作也!」
政治成就
陳廷敬生活在康乾時期,先後任職於禮部、吏部、戶部、刑部等重要部門,長期擔任侍讀、侍講學士,直至文淵閣大學士。
錢幣改革
在掌管戶部期間,陳廷敬曾爬梳積弊,令錢法一清。他發現,當時一些奸商紛紛毀錢鑄銅,使制錢數量日減而質量日差,威脅到國家的 金融基石,於是提出制錢改重就輕,並停收採銅稅,以增加銅源,杜絕毀錢鑄銅的現象。這一舉措無疑有利於維護幣制穩定。
整治貪污
當時清廷內不少官員貪污受賄,腐化之風十分嚴重。陳廷敬深切痛恨。他於二十四年正月向朝廷上疏:「貪廉這兩方面,是做一個合格官員的關鍵。然而奢儉這兩者,又是造成貪廉的根由。要使官員清廉,就先要使他們養成節儉的品質。古時候,從衣冠、車馬到服飾器用,辦理婚喪大事,都要『賤不得俞貴,小不得加大』。現在由於奢侈之風未除,以至貧窮的人辦事節儉反受譏笑,富有的人鋪張而無人反對,使得大家競相奢侈,成爲一種風氣。於是,貪污求利,觸犯法律的事就跟着多起來,而且日趨嚴重。」他一針見血地指出:「好尚嗜慾之中於人心,猶水失堤防而莫知所止。」康熙帝接到陳廷敬的上疏,表示贊同,指出,今後「務須返樸還淳,格循法制,以副朕敦本務實,崇尚書儉至意」。
吏治改革
爲維護清廷的統治,陳廷敬又上疏說:「總督巡撫的職責在於考察和指導吏員,這樣做才能使百姓長期安定下來,並不是讓吏員只明察於理事,儘自己的職責就夠了。孔子說過:上教之不行,罪不在民也。要使百姓不觸犯條令,不如先行上之教。行上之教,就要首先師檢查總督巡撫。這樣巡撫可能會說:『問題師是在於那些吏員。如果吏員清廉能幹,不加派火耗稅收,理事時就不會貪贓受賄,也不會蒐括百姓,百姓也就不致於因觸犯刑法而痛苦。』倘若官吏沒有這樣的能力,這就可以說是對上有罪。當然,也並不完全是官吏的罪過。上司清廉,則吏員自然不敢貪贓犯法,上司如貪贓不法,吏員雖然也想廉潔,然而卻是不大容易辦到的。凡是官吏加派火耗,貪贓受賄,搜刮百姓,他每天就忙碌於察言觀色,逢迎上司,又哪裏有工夫去行上之教呢?百姓看到吏員的所做所爲,就會說:『這樣的人還能教導我嗎?』管教不聽,就用刑法。羣吏這樣做,是總督巡撫導致他們這樣做的。所以,當今首要的是總督巡撫要人選合格。他們要不爲利慾所動。自己身正,才能管好吏員,吏員也不必整日想着如何曲意逢迎、巴結上司,都留心爲民辦事。百姓就能夠休養生息。」他還建議,應給督撫下一通令,凡保薦州府縣官,必須考察他們有沒有不法行爲。對違犯者嚴加懲處,這就會起到以一儆百的作用。對於巡持總督的考察,則要看他是不是廉潔奉公,爲羣吏做出了榜樣。
康熙在位61年,陳廷敬從政53年間,歷經28次升遷,一直做到文源閣大學士兼吏部尚書。清朝不設宰相,大學士就相當於宰相了。陳廷敬輔佐康熙長達半個多世紀,成爲康熙朝的一代重臣。
軼事典故
陳廷敬舉賢
聖祖在乾清門召見政府九個部門的大臣,讓他們薦舉廉潔的官吏,衆大臣各有薦舉,應答還沒有完,聖祖特地問了陳廷敬,陳廷敬回奏:「知縣陸隴其,邵嗣堯都是清官,雖然治理的狀況不同,他們的廉潔都是一樣的。」於是這兩個人都升爲御史。當初陳廷敬屢次稱讚這兩個人,有人對他說這兩個人廉潔而且剛強,剛強容易招禍,而且會有很多怨恨的人,恐怕要累及您。」陳廷敬說:「果真德才兼備。即使招禍且被人怨恨有什麼妨礙。」
陳廷敬秉公理財
康熙帝八歲的時候,陳廷敬任戶部尚書,主管錢物。
有一天,他歪着腦袋對陳廷敬說:「陳老官,借給我一些錢吧。」陳廷敬問:「萬歲,你要錢幹什麼?」康熙說:「隨便玩吧。」陳廷敬說:「萬歲要錢花,等我領了俸祿借給你。」康熙哼一聲說:「你的俸祿能有幾個錢,我要國庫的,有個三萬,五萬兩,才能痛痛快快的玩幾天。」陳廷敬說:「國庫的銀朝廷有規定,誰也不能挪用。萬歲,爲臣不敢借給你啊!」康熙生氣了:「那你走!」陳廷敬說:「臣遵旨!」他退了幾步扭過頭來正要走,聽見康熙說:「什麼不能挪用,明明是覺得我沒有親政,看不起我。等我親政以後砍你的腦袋!」陳廷敬不敢說話快快退下了。
六年後,康熙親政,他把這件事忘了,可陳廷敬卻仍然記得,幾次請辭。康熙說:「那是我還小不懂事,你做的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