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秉鈞 [清] 1852 ~ 1904
李秉鈞,字子桂,號石樵,清檯北艋舺人。爲當地文士黃中理之高足,同治十一年(1872)取進秀才。光緒十一年(1885)中法戰爭時爲暖暖街坐探委員,因戰功,補縣丞。同年十月十七日,隨將領劉朝祜領軍入山察看淡水東南屈尺莊番情,安撫當地原住民八社。光緒十八年(1892)參加會試,補貢生。日本治臺後,於明治二十八年(1895)擔任臺北縣事務囑託,明治三十年(1897)四月授佩紳章,九月任臺北縣參事,並任總督府國語學校教務囑託。明治三十二年(1899)六月轉任官鹽組合事務。明治三十三年(1900)再任臺北縣參事,兼《臺灣日日新報》編輯。明治三十六年(1903)任臨時舊慣調查會事務囑託。次年(1904)八月病卒。李氏出身農家,而力學不倦,擅於書畫,精通文藝,曾參與日人「玉山吟社」詩會,與土居香國、水野大路等詩友多有酬唱。著有《石樵集》八卷,惜今未見,作品散見於《臺灣新報》、《臺灣日日新報》。(注)(黃文車撰)〖註文:參考鷹取田一郎《臺灣列紳傳》,臺北:臺灣總督府,1916年4月;許雪姬《臺灣歷史辭典》,臺北:遠流出版社,2004年5月;王國璠《臺北市發展史》,臺北:臺北市文獻委員會,198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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