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晞顏 [元] ? ~ ?
元湖州路長興(今屬浙江)人,字景淵。歷官瑞州路。城務稅課提領。有《瓢泉吟稿》
► 212篇诗文
朱晞顏曾兩次官桂林:一次爲孝宗淳熙十六年(1189年),任廣南西路轉運使,一次爲光宗紹熙四年(1193年),任靜江知府兼廣南西路經略安撫使。在桂林的時間,前後共五年,兩年(1189~1190年)任轉運使,三年(1193~1195年)知靜江。康熙本《桂林府志·秩官》卻說朱晞顏任廣西經略使的時間是紹興五年 (1135年),那時朱晞顏才三歲,三歲娃娃怎麼能當知府呢?而且與朱晞顏自己摩崖的石刻根本不相符合。寧宗慶元元年( 1195年)朱晞顏彈子巖題詩的前記中說:「兩入湘南,五見秋序」。告訴我們,朱晞顏兩次來桂林,在桂時間五年。紹熙元年(1190年)寫的「五瘴說」跋語中說:「予將漕來南行矣,二年蓋深入瘴鄉矣。」說明朱晞顏淳熙十六年就來到桂林任轉運使了。「再閱歲,進直煥章閣,知靜江府」(弘治本《徽州府治》),這說明,朱晞顏中間隔了兩年,即1193年又來到桂林任靜江知府。
關於朱晞顏在廣西任轉運使和知靜江府誰先誰後的問題,各種資料說法不一。《全宋詞》說:「直祕閣,京西運判。直煥章閣,知靜江府。紹熙中,廣西漕使。」文中雖未明說知靜江府和廣西漕使誰先誰後,但從行文邏輯看,則是先知靜江府,後官廣西漕運。根據《徽州府志》,證以桂林石刻,朱晞顏是先官廣西轉運使後知靜江府的。至於《宋詩紀事》說他「慶元中廣西漕使」,那更是差之千里了。
關於朱晞顏的年齡,《全宋詞》說他活了六十六歲,弘治本《徽州府志》說他享年六十八歲,今從府志。
朱晞顏兩次官廣西,都爲人民做了不少好事。宋代,一般鹽是由政府的「漕司」統一賣的,價錢也有規定,叫「官般」。有時「漕司」的官員不關心人民的生活,食鹽不能及時運到,走私鹽商就趁火打劫,擡高鹽的售價,給人民帶來疾苦。因此,有時也由政府規定一定的數額、範圍、時間,由商人賣,政府則專收鹽利,這叫「客鈔」或者「鈔鹽」。商人爲了賺錢,便擡高市價,民不堪其苦。爲了管理好鹽業,平抑鹽價,安定民心,趙宋王朝的歷代皇帝不知下了多少詔書來解決廣西賣鹽的問題。孝宗淳熙十六年(1189年),廣西經略使應孟明上書說:「廣中自行鈔法,五六年間,州縣率以鈔法抑售於民,其害有甚於官般。」所謂「鈔法」就是私商賣。根據這一情況,孝宗趙昚「詔應孟明,朱晞顏與提舉廣西鹽事王光祖從長措置,經久利便,毋致再有科抑之弊。」朱晞顏當時任廣西漕司,管理好鹽業,是他的分內事。當他接到詔書以後,採取了一系列措施,「講究鹽策,上便宜事數千言,革客鈔科抑之患,廣右民賴以安」。在知靜江府期間,又整治興安靈渠,便利了交通和灌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