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 [元] ? ~ ?
元明間浙江平陽人,一說永嘉人,名明,以字行,號菜根道人。元順帝至正五年進士。授處州錄事,闢行省掾。方國珍據浙東,欲留置幕下,不就,旅寓鄞縣櫟社。明初,太祖聞其名,徵召之,以老疾辭。作《琵琶記》,爲南曲名著。有《柔克齋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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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昔鄉邦史料關於高明的舊家,只記載他家在瑞安縣南社鄉十五都崇儒裏。明嘉靖《瑞安縣誌》載:南社鄉轄五都、九里、六十三莊。崇儒裏是其中之一,約含柏樹、團前、薛泊、閣巷等莊,那時就已經沒有高宅腕及其鄰村盛家莊的莊名了。上世紀80年代,瑞安中學吳引一老師曾撰文以閣巷陳氏《清潁一源集》中陳挺的《吊高則誠》、《過高宅腕》等詩文,考證高明舊居在高宅腕。
《吊高則誠》前四句:「柔翁道望重吾鄉,遺構無存故址荒。清明墓道人非昔,癸丑蘭亭帖已亡。」詩中「柔翁」借高明《柔克齋集》指代高明,「遺構」句指高氏舊居房舍已經湮沒無存,甚至連墳山也賣給別人。詩注中提到陳挺叔祖陳鏹(號方塘)曾在高明舊居中找回《柔克齋集》遺版,說明陳鏹在世時高家遺構尚存。
《過高宅腕》其一前四句:「路名高宅腕,裏並盛家莊,盛氏無從問,高公亦已亡。」可知高宅舊居邊有條像手腕一樣彎折的小路仍在,只是高宅與盛家莊一起湮沒成農田。再從陳挺的《辛酉避(倭)寇榆楊堡》和《新晴述懷》詩「室成行可待,歸計菊花邊」句注「欲以是年(嘉靖丁卯)九月構屋」,說明陳挺於辛酉、丁卯,即嘉靖四十年(1561)、隆慶元年(1567)在世。從《清潁一源集·吳論〈雞肋集〉》中有:「嘉靖己未(1559),偕方塘翁避寇難於沙城」句,可知嘉靖三十八年陳鏹仍在世,與陳挺基本同時。可知高宅大約湮沒於公元1567年前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