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與求

沈與求 [宋] 1086 ~ 1137

宋湖州德清人,字必先,號龜溪。徽宗政和五年進士。歷明州通判。爲監察御史、殿中侍御史、御史中丞,在任知無不言,前後近四百奏,言甚切直。移吏部尚書兼權翰林學士兼侍讀,出爲荊湖南路安撫使、知潭州。高宗紹興四年,知鎮江府兼兩浙西路安撫使,尋任參知政事。與張浚不和,出知明州。七年,遷知樞密院事。卒諡忠敏。有《龜溪集》。 ► 318篇诗文

生平

  沈與求,生於宋哲宗元祐元年,卒於高宗紹興七年,年五十二歲。政和五年(1115)登進士第。累遷至明州通判。上疏論執政,遷兵部員外郎。自劾以爲言苟不當,不應得遷;乃除殿中侍御史。嘗取古今屯田利害,爲集議二捲上之。累官御史中丞,知無不言,前後凡四百奏,言甚切直。遷吏部尚書,兼翰林學士。金人入寇,贊高宗親征。累進知樞密院事。卒,諡忠敏。《宋史》卷三七二有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