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王伯安南都審刑

秋雨彌天來,秋風動地發。 秋官方用權,暑氣掃七月。 四牡復何之,時當奉天罰。 黃紙下青冥,欽哉惟帝曰。 罪毋脫秦黥,法勿加楚刖。 三覆五覆間,務使事情核。 宸衷一寸丹,載拜書之笏。 年來民俗漓,肯長其告訐。 年來吏事冗,肯聽其唐突。 持此直如弦,何人行請謁。 持此平如衡,何人得乾沒。 莫將五德鳳,擬以獨擊鶻。 筆端有造化,還解肉冤骨。 山川幾經歷,歲月去飄忽。 簿書盈几席,肯作塵勞咄。 夜分燈火孤,清興諒難汩。 檢點紀行篇,浮蹤遍吳越。 歸朝擬何時,欲及衆芳歇。 民物哀矜餘,轉覺心如齕。 好爲萬言書,伏奏蒼龍闕。
拼音

何孟春

明湖廣郴州人,字子元,以所居有燕泉,稱燕泉先生。李東陽弟子,學問廣博。弘治六年進士,授兵部主事,累遷員外郎、郎中。正德初,出爲河南參政。歷太僕卿,尋以右副都御史巡撫雲南。嘉靖初爲吏部侍郎。大禮議起,大臣相繼去位,孟春上疏力爭,復號召羣臣伏闕號泣。奪俸調南京工部,引疾歸,屏居著述。有《何文簡疏議》、《餘冬序錄》、《何燕泉詩》、《家語注》。 ► 12篇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