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沈與求
宋湖州德清人,字必先,號龜溪。徽宗政和五年進士。歷明州通判。爲監察御史、殿中侍御史、御史中丞,在任知無不言,前後近四百奏,言甚切直。移吏部尚書兼權翰林學士兼侍讀,出爲荊湖南路安撫使、知潭州。高宗紹興四年,知鎮江府兼兩浙西路安撫使,尋任參知政事。與張浚不和,出知明州。七年,遷知樞密院事。卒諡忠敏。有《龜溪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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