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卯二月二十七日與客縱步至判官陳師正所居前有花竹後有港浦愛其幽勝退作此詩師正歷官九任今年六十有一母年

· 李光
幽居非是避危機,澀勒遮藏客到稀。 白髮不傳毛義檄,青衫常戲老萊衣。 舟行別浦隨潮去,燕認低檐帶雨歸。 從此欲尋棋酒社,肯論時節叩柴扉。
拼音
李光

李光

宋越州上虞人,字泰發,號轉物居士。徽宗崇寧五年進士。高宗時知宣州,繕城池,聚兵糧,建義社,守境有方。後爲吏部尚書。紹興中,宋金和議成,秦檜借其名押榜以息異議,拜參知政事。及見檜撤淮南守備,奪諸將兵權,即極言金人不可信,和議不可恃,斥檜懷奸誤國,爲檜所惡。貶建寧軍節度副使,藤州安置。後移瓊州、昌化軍。檜死,得復官秩。卒諡莊簡。有《莊簡集》。 ► 527篇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