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國策目錄序

· 曾鞏
劉向所定著《戰國策》三十三篇,《崇文總目》稱十一篇者闕。臣訪之士大夫家,始盡得其書,正其誤謬,而疑其不可考者,然後《戰國策》三十三篇復完。 敘曰:向敘此書,言周之先,明教化,修法度,所以大治。及其後,詐謀用而仁義之路塞,所以大亂。其說既美矣。率〈鮑本「率」作「卒」〉以謂此書,戰國之謀士,度時君之所能行,不得不然,則可謂惑於流俗而不篤於自信者也。 夫孔、孟之時,去周之初,已數百歲,其舊法已亡,其舊俗已熄久矣。二子乃獨明先王之道,以爲不可改者,豈將強天下之主以後世之所不可爲哉?亦將因其所遇之時,所遭之變,而爲當世之法,使不失乎先王之意而已也〈鮑本無「也」字〉。二帝三王之治,其變固殊,其法固異,而其爲國家天下之意,本末先後未嘗不同也。二子之道,如是而已。蓋法者所以適變也,不必盡同;道者所以立本也,不可不一。此理之不易者也。故二子者守此,豈好爲異論哉?能勿苟而已矣。可謂不惑於流俗而篤於自信者也。 戰國之游士則不然,不知道之可信,而樂於說之易合。其設心注意,偷爲一切之計而已。故論詐之便而諱其敗,言戰之善而蔽其患。其相率而爲之者,莫不有利焉而不勝其害也,有得焉而不勝其失也。卒至蘇秦、商鞅、孫臏、吳起、李斯之徒以亡其身,而諸侯及秦用之,亦滅其國。其爲世之大禍明矣,而俗猶莫之悟也。惟先王之道,因時適變,法〈鮑本「法」上有「爲」字〉不同而考之無疵,用之無敝,故古之聖賢,未有以此而易彼也。 或曰,邪說之害正也,宜放而絕之。則此書之不泯,不泯其可乎?對曰,君子之禁邪說也,固將明其說於天下。使當世之人,皆知其說之不可從,然後以禁則齊;使後世之人,皆知其說之不可爲,然後以戒則明。豈必滅其籍哉?放而絕之,莫善於是。故孟子之書,有爲神農之言者,有爲墨子之言者,皆著而非之。至於此書之作,則上繼春秋,下至秦、漢之起,二百四五十年之間,載其行事,固不得而廢也。 此書有高誘注者二十一篇,或曰三十二篇。《崇文總目》存者八篇,今存者十篇云。編校史館書籍臣曾鞏序。
拼音

譯文

劉向編定的《戰國策》一共三十三篇,崇文總目稱有十一篇缺失了。我走訪了士大夫家,才全部得到了這部書,並且修正了其中的錯誤,對不可考據的文章發起了疑問,這樣以後《戰國策》三十三篇就完整了。 敘曰:劉向給此書作序,說周的祖先,明確了教化,修整了法度,所以天下得到大治;到後來,謀劃欺詐的作用,仁義的道路阻塞了,所以出現了大亂,這個說法是很正確的。到後來說此書是由於戰國的謀士,審度當時的君王能辦到的,不得不這樣;就可以稱爲被流俗所迷惑,而不執着自己的學說了。 孔孟所處的時代,離西周初年已經幾百年,文王武王用過的法令制度已經散失,原先傳承的風俗薪火已經熄滅很久了;這二人竟特別闡發先王的治國體系,告訴我們(仁義)是不可變更的,哪裏是要迫使天子及其後人做不能做的事呢?也不過是要根據他們遇到的時代特點以及與以前不同的情形,來制定當代的法令制度,使之不違背先王的旨意罷了。 二帝三王的統治,他們的變化固然很大,他們的方法自然不一樣,但是他們治理天下的願望,處理事務的主次、始終、先後關係的方法,不曾有什麼不同啊。孔孟的學術門徑就是這樣。法令是用來適應變化的,不一定完全相同;王道,是用來建立國家的根本的,不能不保持一致,這是不可改變的真理。所以孔孟捍衛這個,那裏是喜歡發表不同的見解呢?衹是不肯無原則的附和,取悅他人罷了。可以說是不被一般人的看法迷惑並且確信相信自己判斷的人。 戰國的遊說之士卻不這樣。不懂得王道可信,卻樂於說其易合。其用心措意苟且爲權時之計,不作長久打算。因而討論欺詐的好處,而對弊端避諱不談;強調戰爭的好處而不談論其中的憂患。一個接一個得聽言行事者,並非沒有益處但比不上帶來的害處;得到的比不上失去的。像蘇秦、商鞅、孫臏、吳起、李斯這樣的謀士,因此而喪生,而諸侯和秦國因爲施行了他們的政策而遭遇滅國之災。多麼明顯,這是世界的一大禍害呀。但是俗世仍然沒有醒悟過來。衹有遵循先王正確的法度,積極適應時代,做出改變,雖然法度不同,但是檢查不出瑕疵,實行起來也沒有弊端。所以古代的聖賢,沒有因此而改變自己的想法。 有人問:“戰國遊士之說會損害正道,應該棄絕,那麼這本書不銷燬,也是可以的嗎?”回答說:“德才兼備之人禁絕戰國遊士之說是通過向天下人解釋明白這些理論,使當代世人明白,那些說法是不可行的,然後就能禁絕邪說、達到思想劃一的目的了;使後世的人明白戰國遊士之說是行不通的,然後就能消戒邪說,達到明世的效果,哪裏需要把書籍毀滅呢?放出去但是使它難以實行,沒有比這更好的辦法了。所以孟子的書中,有講到神農的理論和墨子的理論,但都是批判的話語。就這本書而言,上承《春秋》,下達秦漢之間,二百四五十年之間的行事都記載在上面,萬萬不可以廢除。” 這本書有高誘注者二十一篇,或曰三十二篇,崇文總目存八篇,現在還有十篇。
曾鞏

曾鞏

宋建昌軍南豐人,字子固,世稱南豐先生。曾易佔子。仁宗嘉祐二年進士。少有文名,爲歐陽修所賞識,又曾與王安石交遊。累官通判越州,歷知齊、襄、洪、福諸州,所至多有政績。神宗元豐三年,判三班院,上言以節用爲理財之要。次年,加史館修撰,典修五朝國史,管勾編修院,旋擢中書舍人。曾校理《戰國策》、《說苑》、《新序》、《列女傳》等典籍。尤擅散文,爲唐宋八大家之一。追諡文定。有《元豐類稿》。 ► 470篇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