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曹彥約
曹彥約,南宋大臣。字簡甫,號昌谷,南康軍都昌(今屬江西)人。淳熙八年進士。曾從朱熹講學,後受人之召,負責漢陽軍事,因部署抗金有方,改知漢陽軍。後累官寶謨閣待制、知成都府。嘉定初,爲湖南轉運判官,鎮壓郴州(今湖南郴縣)瑤民起義,後任利州路(今屬陝西)轉運判官兼知利州,發漕司儲糧減價糶與饑民、通商蠲稅,並論兵柄財權並列之弊。寶慶元年,擢爲兵部侍郎,遷禮部侍郎,不久又授爲兵部尚書,力辭不拜,後以華文閣學士致仕,卒諡“文簡”。
► 367篇诗文
曹彥約的其他作品
- 《 送雷赴漕召 》 —— [ 宋 ] 曹彥約
- 《 祁門道中即事 》 —— [ 宋 ] 曹彥約
- 《 謝朱鶴皋招飲四詩 其一 》 —— [ 宋 ] 曹彥約
- 《 右史殿撰吳之平挽章二首 其一 》 —— [ 宋 ] 曹彥約
- 《 深春挈家下湖莊 其二 》 —— [ 宋 ] 曹彥約
- 《 致政檢法牛公挽章三首 》 —— [ 宋 ] 曹彥約
- 《 送以道赴漢東兵官因呈繡使吳勝之同年兼簡李伯行檢法許定夫軍使三首 其三 》 —— [ 宋 ] 曹彥約
- 《 雪中同趙倉從之泛舟餞錢憲文季酒中劇談漢事臨別文季索詩賦四十韻以寄 》 —— [ 宋 ] 曹彥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