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欲取之,必故與之,是謂微明。

出自 老子 的《 道德經(第三十六章)
將欲歙之,必故張之;將欲弱之,必故強之;將欲廢之,必故興之;將欲取之,必故與之,是謂微明。柔弱勝剛強,魚不可脫於淵,國之利器不可以示人。
拼音

所属合集

#道德經

譯文

想要收斂它,必先擴張它,想要削弱它,必先加強它,想要廢去它,必先擡舉它,想要奪取它,必先給予它。這就叫做雖然微妙而又顯明,柔弱戰勝剛強。魚的生存不可以脫離池淵,國家的刑法政教不可以向人炫耀,不能輕易用來嚇唬人。

注釋

歙:斂,合。 取:一本作「奪」。 與:給,同「予」字。 微明:微妙的先兆。 脫:離開、脫離。 國之利器不可以示人:利器,指國家的刑法等政教制度。示人,給人看,向人炫耀。

賞析

從這一章的內容看,主要講了事物的兩重性和矛盾轉化辯證關係,同時以自然界的辯證法比喻社會現象,引起某些人的警覺注意。在事物的發展過程中,都會走到某一個極限,此時,它必然會向相反的方向變化,本章的前八句是老子對於事態發展的具體分析,貫穿了老子所謂「物極必反」的辯證法思想。在以上所講「合」與「張」、「弱」與「強」、「廢」與「興」、「取」與「與」這四對矛盾的對立統一體中,老子寧可居於柔弱的一面。在對於人與物做了深入而普遍的觀察研究之後,他認識到,柔弱的東西里面蘊含着內斂,往往富於韌性,生命力旺盛,發展的餘地極大。相反,看起來似乎強大剛強的東西,由於它的顯揚外露,往往失去發展的前景,因而不能持久。在柔弱與剛強的對立之中,老子斷言柔弱的呈現勝於剛強的外表。
(以下内容由 AI 生成,仅供参考。)

注釋

  • (xī):收歛,閉郃。

繙譯

想要收歛它,必先擴張它;想要削弱它,必先加強它;想要廢去它,必先擡擧它;想要奪取它,必先給予它,這就叫作雖然微妙而又顯明。柔弱戰勝剛強。魚的生存不可脫離池淵,國家的銳利武器不可曏人展示。

賞析

這一章躰現了老子獨特的辯証思維。他指出事物往往會曏相反的方曏轉化,“將欲歙之,必故張之”等一系列表述,展現了事物發展的辯証槼律。強調了在一定條件下,柔弱反而能勝過剛強。同時,以“魚不可脫於淵”作比,暗示國家的法寶、銳利武器不能輕易示人,否則可能帶來危害,富含深刻的哲理和智慧,對人們認識事物和処理問題有著重要的啓示。

老子

春秋哲學家和思想家,道家學派創始人。姓李,名耳,字聃,一字伯陽,或曰諡伯陽。籍貫等信息尚有爭議(籍貫苦縣厲鄉曲仁里,一說即今河南省鹿邑縣,一說為安徽省亳州市)。唐高宗乾封元年(666年)因與李唐皇室同姓而被追封爲圣祖太上玄元皇帝。其故里苦縣亦因之先後更名爲眞源縣、衞眞縣、鹿邑縣。存世有《道德經》(又稱《老子》真偽亦尚存爭議),其作品的精華是樸素的辨證法,主張無爲而治,其學説對中國哲學發展具有深刻影響。在道教中老子被尊爲道祖。 ► 81篇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