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塔山誌事
尖山實捍海,塔山舒右翼。
翟村當兜灣,賴此雄潮逼。
條石未可築,塊石先救急。
其下布石簍,射溜圖根立。
策馬視簍痕,云沙漲數尺。
是為轉旋機,其然談何易。
詎當恃天佑,而弗盡予責。
叮嚀示方伯,吾意知應悉。
斯時工難施,沙逺當易石。
魚鱗一例接,方為經久策。
拼音
弘歷
即愛新覺羅·弘歷。清朝皇帝。世宗第四子。雍正十一年封和碩寶親王。十三年八月嗣位,次年改元乾隆。即位后驅逐在內廷行走之僧道;釋放被幽禁之允(胤)禵等,恢復允(胤)禵等宗室身份;又將宗室諸王所屬旗人,均改為“公中佐領”,即歸皇帝掌握。對漢族知識分子,采用籠絡與懲罰并行手段,既于乾隆元年開博學鴻詞科,三十八年開《四庫全書》館;又大興文字獄,前后大案不下數十起,并借修書之便,銷毀或竄改大量書籍。對西北方面,平定準噶爾部,消滅大小和卓木勢力,解決康、雍以來遺留問題。在位時六次南巡,多次進行鎮壓土司叛亂、農民起事戰爭,耗費大量錢財。晚年任用和珅,吏治腐敗;陶醉于“十全武功”,自稱十全老人,對敢于指斥時弊之官吏,常嚴加斥責。同時,對各省虧空嚴重、督撫多不潔身自愛之狀,知之甚詳。五十八年,接見英國特使馬嘎爾尼,拒絕英國所提出之侵略性要求,然并未引起任何警惕之心。六十年,宣布明年禪位皇十五子颙琰。次年正月,舉行授受大典,自稱太上皇帝,仍掌實權。在位六十年。謚純皇帝。
► 16302篇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