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詠

· 弘歷
天下非常事,可一不可再。 倣之善已差,不善翻致敗。 如彼西施顰,效益増醜態。 真宗封劉氏,所累君徳大。 李沆焚手詔,不計已利害。 臣沆為不可,老臣實忠愛。 意直詞則婉,君子其言藹。 神宗勅吏部,久任示規誡。 因納御史言,撫鎮數進退。 責成戒紛易,政要庸何礙。 而胡王家屏,封還博佳話。 黨同庇其私,謬謂國體賴。 柔懦權下移,國體益大壊。 眀不旋踵亡,其忠乃安在。
拼音

弘歷

即愛新覺羅·弘歷。清朝皇帝。世宗第四子。雍正十一年封和碩寶親王。十三年八月嗣位,次年改元乾隆。即位后驅逐在內廷行走之僧道;釋放被幽禁之允(胤)禵等,恢復允(胤)禵等宗室身份;又將宗室諸王所屬旗人,均改為“公中佐領”,即歸皇帝掌握。對漢族知識分子,采用籠絡與懲罰并行手段,既于乾隆元年開博學鴻詞科,三十八年開《四庫全書》館;又大興文字獄,前后大案不下數十起,并借修書之便,銷毀或竄改大量書籍。對西北方面,平定準噶爾部,消滅大小和卓木勢力,解決康、雍以來遺留問題。在位時六次南巡,多次進行鎮壓土司叛亂、農民起事戰爭,耗費大量錢財。晚年任用和珅,吏治腐敗;陶醉于“十全武功”,自稱十全老人,對敢于指斥時弊之官吏,常嚴加斥責。同時,對各省虧空嚴重、督撫多不潔身自愛之狀,知之甚詳。五十八年,接見英國特使馬嘎爾尼,拒絕英國所提出之侵略性要求,然并未引起任何警惕之心。六十年,宣布明年禪位皇十五子颙琰。次年正月,舉行授受大典,自稱太上皇帝,仍掌實權。在位六十年。謚純皇帝。 ► 16302篇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