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曹彥約
曹彥約,南宋大臣。字簡甫,號昌谷,南康軍都昌(今屬江西)人。淳熙八年進士。曾從朱熹講學,後受人之召,負責漢陽軍事,因部署抗金有方,改知漢陽軍。後累官寶謨閣待制、知成都府。嘉定初,爲湖南轉運判官,鎮壓郴州(今湖南郴縣)瑤民起義,後任利州路(今屬陝西)轉運判官兼知利州,發漕司儲糧減價糶與饑民、通商蠲稅,並論兵柄財權並列之弊。寶慶元年,擢爲兵部侍郎,遷禮部侍郎,不久又授爲兵部尚書,力辭不拜,後以華文閣學士致仕,卒諡“文簡”。
► 367篇诗文
曹彥約的其他作品
- 《 送湖口尉王德高解印東歸 》 —— [ 宋 ] 曹彥約
- 《 雲隠李季可挽詩二首 其二 》 —— [ 宋 ] 曹彥約
- 《 送真希元侍郎得祠西歸 》 —— [ 宋 ] 曹彥約
- 《 九江郡齋分韻送魏六兄好文遊鄂渚得陽字 》 —— [ 宋 ] 曹彥約
- 《 和西園胡季履見寄 》 —— [ 宋 ] 曹彥約
- 《 使君見示鹿鳴詩走筆奉和 》 —— [ 宋 ] 曹彥約
- 《 故殿撰侍郎趙公挽章三首 其一 》 —— [ 宋 ] 曹彥約
- 《 三絕句賦和靖梅 》 —— [ 宋 ] 曹彥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