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祖德詩

· 林旭
父母不逮事,百事不足爲。 不諱王父母,此語深可悲。 恭維吾祖德,敢云吾知之。 外舅沈濤園,激揚多厚期。 本於先公意,詔我家乘遺。 謂言乘積累,宜作爲歌詩。 小子實兢兢,靡日而不思。 命名不得咳,抱孫未親懷。 永念臨歿嘆,況積孤生哀。 愼重良有以,聞見求無歧。 託始三四歲,所記可依稀。 聞人説公公,作官在安徽。 信歸向兒道,公公念著兒。 分付教爾雅,明年爲延師。 堂上張小照,於此識須眉。 憨跳畏嗔喝,每過首必低。 壽辰五月八,學把阿婆巵。 酒闌兇問至,驚哀終日啼。 是年唯巳卯,此後多傷凄。 吾父麻衣歸,遷居旗下街。 庭中龍眼樹,書案設當階。 手寫不記紙,淚下時如糜。 竊窺顔色惡,側坐不敢咍。 心目憶可見,禍酷痛交摧。 易簀執手泣,太息兒尙孩。 年至十二三,書簏恣翻披。 吾父曩所述,手澤如新題。 先府君年譜,男某謹次排。 粤寇凡三至,城內冢壘壘。 生齒旣未復,文教非苟施。 邑中鄧析子,好持官是非。 好召與之語,餔以酒肉糜。 襦袴爾所利,鞭箠官有威。 感愧或遁去,自此獄無欺。 又云戊寅案,文書存可稽。 別本逾寸厚,細抄累萬微。 敍述似未竟,欲傳恨不才。 童騃究未省,今知意在斯。 犬牙相錯地,自古言多違。 爭桑處女喪,漚麻吾水茲。 寺門夜載稿,界上晨亡尸。 豈嘗飽毒手,直是支誣詞。 閲實赦無罪,譸張謂有私。 風流秋浦詠,響絶不可追。 視錢即甚悅,含怒故多訾。 人情易反復,如萍隨風吹。 獨持南山筆,岳岳難得移。 媚人猶及止,殺人奈何哉。 安慶孫太守,控告義所希。 手錄存十紙,兼有當時詩。 天知民不愧,睡起心自夷。 □如引舟去,寄語淚勿垂。 白骨可覆視,黃泉豈遂埋。 忝名爲父母,那忍事委蛇。 民冤苟不雪,罪大亦何辭。 列書達制府,制府驚且疑。 爲民能如此,豈非良有司。 事實良未明,萬一亦可危。 私誼況桑梓,人言有階梯。 移文召伍伯,破棺求瘢痍。 萬目見日月,一朝抉雲霾。 父老喜害去,道路迎君回。 還愁陞擢去,豈悟運化推。 廉吏竟如此,天道諒可知。 先世有薄田,亦足供歲時。 爲官而祿薄,不以家人隨。 五年古彭澤,清對菊花杯。 中間更事故,斗米豈勝炊。 負郭旣不保,沒身反得痱。 嗟此實明德,感念空增欷。 匆匆二十年,一得而九遺。 誠當書此事,留布諸方來。 民情苟不誣,知有望江碑。 天閽苟不遠,恩澤感妄幾。 吾父一片心,不與七尺隳。 七月急歸去,尋檢舊書齋。 情知漸徙失,諒未付塵灰。 老師吳峰五,表叔魏幼施。 當時皆目見,故實良可咨。 縣社有雞豚,官府有檔批。 成詩餘涕淚,令名思用貽。
拼音
林旭

林旭

清福建侯官人,字暾谷,號晚翠。光緒十九年舉人。任內閣中書。倡閩學會,又助康有爲開保國會。百日維新間,與譚嗣同等四人以四品卿銜入軍機,參與新政。政變起,被捕遇害。爲戊戌六君子之一。有《晚翠軒詩集》。 ► 202篇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