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令
湖陽公主帝所敬,蒼頭倚勢恣强横。
白晝殺人吏不問,執法却有洛陽令。
上怒箠宣宣曰毋,觸楹流血非狂愚。
此頭可折不可叩,汲黯之戅夫何殊。
文叔昔日多雄風,威不行令徒尊崇。
上笑謂主非所喻,天子不與白衣同。
恢廓大度中興漢,得則多矣失亦半。
謂不宜誅箠豈宜,何用賜錢三十萬。
君不見同時尚有韓司徒,指天畫地言麤踈,賜錢禮葬胡爲乎。
拼音
弘歷
即愛新覺羅·弘歷。清朝皇帝。世宗第四子。雍正十一年封和碩寶親王。十三年八月嗣位,次年改元乾隆。即位后驅逐在內廷行走之僧道;釋放被幽禁之允(胤)禵等,恢復允(胤)禵等宗室身份;又將宗室諸王所屬旗人,均改為“公中佐領”,即歸皇帝掌握。對漢族知識分子,采用籠絡與懲罰并行手段,既于乾隆元年開博學鴻詞科,三十八年開《四庫全書》館;又大興文字獄,前后大案不下數十起,并借修書之便,銷毀或竄改大量書籍。對西北方面,平定準噶爾部,消滅大小和卓木勢力,解決康、雍以來遺留問題。在位時六次南巡,多次進行鎮壓土司叛亂、農民起事戰爭,耗費大量錢財。晚年任用和珅,吏治腐敗;陶醉于“十全武功”,自稱十全老人,對敢于指斥時弊之官吏,常嚴加斥責。同時,對各省虧空嚴重、督撫多不潔身自愛之狀,知之甚詳。五十八年,接見英國特使馬嘎爾尼,拒絕英國所提出之侵略性要求,然并未引起任何警惕之心。六十年,宣布明年禪位皇十五子颙琰。次年正月,舉行授受大典,自稱太上皇帝,仍掌實權。在位六十年。謚純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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