偈颂七十八首

明明百草头,明明祖师意。 於佗未尝一,於我未赏异。
拼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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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偈頌(jì sòng):佛教中的一種唱詞,以固定的字數排列成詩的形式,用於闡明佛理或表達感悟。
  • 明明:這裏指明白清晰。
  • 百草頭:原指百草的頂端,在佛教語境中常代指世間萬物最細微之處、日常平凡事物。
  • 祖師意:指佛教祖師所傳的佛法深意、修行要旨 。
  • 佗(tuó):同「他」,第三人稱。
  • 未嘗一:並非是完全相同的一種(道理、現象等)。
  • 未賞異:「賞」通「嘗」,意思是也並非有什麼差異。

翻譯

在平凡的百草頂端,其實清晰地蘊含着祖師所傳的佛法深意。這些佛法深意對於他人而言,並非是千篇一律地存在,對於我來說,也未曾感覺到有什麼不同異常之處(強調佛法平等,在萬物、衆生中體現一致) 。

賞析

這首偈頌蘊含着深刻的佛教哲理。它首先將「百草頭」這樣平凡細微的事物與神聖的「祖師意」相連,點明佛理並不在遙不可及之處,而就在日常所遇的每一物中,體現了佛教「平常心是道」的理念。「於佗未嘗一,於我未賞異」表明佛法對於衆生是平等無差別的,不因個體的不同而改變。無論何人何時何地,萬物之中皆蘊含着佛法真諦,每個人都能從中領悟屬於自己的智慧。整首偈頌語言看似簡潔質樸,卻在簡潔中傳達了深邃的妙義,引導修行者以平等、平常之心發現生活中的佛法修行契機。

釋正覺

釋正覺,受詔住臨安府靈隱寺,未閱月,歸天童。二十七年卒,年六十七。爲青原下十三世,丹霞子淳禪師法嗣。有宗法等編《天童正覺禪師廣錄》九卷傳世。事見《廣錄》及所附周葵撰《塔銘》、王伯庠撰《行業記》,《嘉泰普燈錄》卷九、《五燈會元》卷一四、《寶慶四明志》卷九有傳。 正覺詩,以輯自《續藏經》所收《天童正覺禪師廣錄》編爲六卷。輯自他書者附於卷末。 ► 1298篇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