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自書卷後
崇寧三年十一月,餘謫處宜州半歲矣。官司謂餘不當居關城中,乃以是月甲戌抱被入宿子城南餘所僦舍“喧寂齋”。雖上雨旁風,無有蓋障,市聲喧憒,人以爲不堪其憂;餘以爲家本農耕,使不從進士,則田中廬舍如是,又可不堪其憂耶?既設臥榻,焚香而坐,與西鄰屠牛之機相值。爲資深書此卷,實用三錢買雞毛筆書。
——《豫章黃先生文集》
拼音
(以下内容由 AI 生成,仅供参考。)
註釋
謫處:被貶居。
宜州:地名。
僦(jiù):租賃。
翻譯
崇寧三年十一月,我被貶到宜州已經有半年了。官府說我不應該居住在關城中,於是在這個月的甲戌日抱着被子進入住在子城南我所租賃的房子「喧寂齋」。雖然上面下雨旁邊颳風,沒有遮蓋和屏障,街市的聲音喧鬧,別人認爲我不能忍受這種憂慮;我卻認爲我家本來是農耕之家,如果當初不考進士,那麼在田間的房屋也就是這樣,又哪裏會不能忍受這種憂慮呢?已經安放了臥榻,焚香後坐下,和西邊的鄰居屠宰牛的機器相對。爲資深寫了這卷文字,實際上是用三錢買的雞毛筆書寫的。
賞析
這段文字主要記敘了黃庭堅當時的處境與心境。他在被貶宜州後遭遇種種艱難,居住條件不佳,但他卻有着樂觀豁達的心態,能將之與原本可能的農家生活相比較,並不覺得難以忍受。體現了他對生活的獨特感悟和堅韌的精神。同時,細緻描述了周圍環境和書寫這卷文字的情況,讓我們對他當時的生活有更直觀的瞭解。整體語言平實而富有韻味,展現了他在困境中的從容與自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