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孝子賢母不認屍 · 第三折
〔滿庭芳〕似這等含冤負屈,拼着個割捨了三文錢的潑命,更和這半百歲的微軀。你要我數說您大小諸官府,一剗的木笏司糊突,並無聰明正直的心腹。盡都是那繃扒吊拷的招伏,把囚人百般拴住,打的來登時命卒。這便是您做下的個死工夫。
〔五煞〕人死者不復生,那斷絃者怎再續。從來個罪疑便索從輕恕。磨勘成的文狀才難動,羅織就的詞因到底虛。官人每枉請着皇家祿,都只是捉生替死,屈陷無辜。
〔四煞〕則你那捆麻繩用竹,籤批頭棍下腦箍。可不道父娘一樣皮和骨,便做那石鐫成骨節也槌敲的碎,鐵鑄就的皮膚也鍛鍊的枯。打得來沒半點兒容針處。方信道人心似鐵,您也忒官法如爐。
〔二煞〕我明明的眼覷着,暗暗的心自苦。那一面沉枷脖項難回顧。透枷拴深使釘來釘,侵井口窄將印縫鋪。恰便似刀攪着你這娘腸肚。望後來怎禁推搶,待向前去又被揪捽。
拼音
注釋
[1].潑:醜惡。這裏指微賤。
[2].一剗的:一般的。剗,平也,指分不出高低。
[3].木笏司:做官的。古代有品級的官員執笏。
[4].羅織:指誣陷好人制造罪名。出自《唐書·來俊臣傳》:“俊臣與其屬朱南山作《羅織經》一篇,具爲支脈綱由,鹹有首末,按以從事。”
賞析
王仲文是生活在金元間的作家(史唯良業師名叫王仲文,不知是否同一人),所作雜劇十種,完帙留傳的只有此劇。作者生活的時代正是政治黑暗、官吏昏庸、冤獄屢起的時期,《救孝子》就是反映這種殘酷現實的作品。
劇演西軍莊楊門李氏,有二子興祖、謝祖。河南路招募軍兵,李氏力爭令親生子興祖從軍,而讓妾生子謝祖讀書,以免冒刀兵兇險。興祖去後,其岳母來接女兒王春香回孃家拆洗衣服,李氏命謝祖送嫂行至中途,叔嫂分手後,歹徒賽盧醫拐去春香,並將春香衣服穿在被其殺害的另一女子梅香屍身上。王婆尋女兒不見,疑被謝祖害死,因而告官。官府因屍身腐爛,即據屍首衣服認定王婆所告是實。李氏深知謝祖不會做出此事,堅決不認此屍即兒媳春香,要求驗屍,此案遂不得了結。而春香被拐後,任賽盧醫使盡手段,堅貞不從。賽盧醫逼她做苦工,打水澆畦,恰遇興祖立戰功後歸家探母,夫妻相見,說明經過。興祖拿住賽盧醫,同去開封府。冤情大白,官府緝辦兇手,表彰楊氏一門賢孝。
劇本文字質樸,結構謹嚴,是元雜劇早期的作品。尤其值得稱道的是:通過對人物的精心刻畫,充分揭示了社會秩序的混亂,惡人拐騙婦女,肆意橫行;官府辦案敷衍了事,草菅人命。李氏是作者塑造得最成功的人物,她的善良、正直、勇敢、捨己救人的優點,在作者筆下表現得非常充分。本文所選這四支曲子就是李氏對官府濫用酷刑的控訴。〔滿庭芳〕一曲寫李氏大膽控訴大小官府的官員們心術不正,耳目不明,對案情糊里糊塗,不作認真調查,只知用各種酷刑逼供,犯人負屈含冤被迫招供。有的甚至屈死杖下。在作者筆下,衙門官府無異於閻王殿。〔五煞〕進一步指責官府羅織罪名。人死不可復生,所以嫌疑犯應從輕處分。靠折磨人寫成的文狀很難重新改動,依照《羅織經》得到的供狀不足深信。直斥官吏尸位素餐,白吃俸祿,不能察奸雪誣,只會逮捕無辜好人去做替罪羊。〔四煞〕指責官吏差役濫用酷刑拷打犯人,致使犯人體無完膚、骨碎筋折。痛斥這些傢伙心如鐵石,心肝全無。〔二煞〕寫李氏心中的感受。作爲一個母親,眼巴巴地看着這一切,只能在心裏暗地叫苦。謝祖受過刑詢之後,還要披枷帶鎖,連脖子都無法轉動。枷上還要釘上長釘,貼上蓋有官印的封條,做母親的心如刀絞,多麼想撲上去安慰一下受屈的兒子,卻又被如狼似虎的公人推推搶搶,揪了頭髮扯到一旁。
這四支曲子酣暢淋漓,直抒胸臆,配上〔滿庭芳〕等曲豪放雄渾的音樂,自然會收到聲情並茂的效果。
王仲文
王仲文(生卒年不詳),大都(今北京)人。元代雜劇作家。《錄鬼簿》將其列入“前輩已死名公才人有所編傳奇行於世者”。賈仲明爲其所撰弔詞,言其“仲文蹤跡駐金華,才思相兼關(關漢卿)、鄭(鄭光祖)、馬(馬致遠)。”然孫楷第《元曲家考略》認爲“金華”乃“京華”之誤,並從《金華黃先生集》卷二六《集賢大學士榮祿大夫史公神道碑》考出王仲文乃濟寧鄆城人史惟良(1273~1347)之師,應爲金末進士,是由金入元的作家。此說雖難成定論,亦可供參考。
► 2篇诗文
王仲文的其他作品
- 《 雜劇·救孝子賢母不認屍 》 —— [ 元 ] 王仲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