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別李梅庵同年

客裏招尋許更過,城南花葯討春多。 悲歡離合有如此,歷落嶔奇無奈何。 四海與君同意氣,百年相見苦蹉跎。 買山舊約終須踐,擬脫朝衣制芰荷。
拼音
李希聖

李希聖

清湖南湘鄉人,字亦元。光緒十八年進士,官刑部主事。初治訓詁,工詩文。通古今治法,嘗纂《光緒會計錄》以總綜財賦。又草《律例損益議》,張百熙等皆極重之。百熙奉詔管學,引以爲助。 ► 265篇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