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漢腳

盛世無夫布,仍多浪蕩身。 須知羅漢腳,半是擲金人。 任肆萑苻虐,終罹法網新。 孰操隨會法,俾爾盡逃秦。
拼音

李若琳

李若琳,字淇篔,貴州開州人。舉人。清道光十七年(1837)五月二十九日,以漳浦知縣署臺灣府撫民理番海防糧捕通判。曾任噶瑪蘭廳員,負責清釐地畝工作。十八年(1838)正月二十四日卸任,補澎湖通判。〖參考薩廉《噶瑪蘭廳志》〈職官〉,臺銀本。〗(施懿琳撰) ► 15篇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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