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繪堂記
寶繪堂記
君子可以寓意於物,而不可以留意於物。寓意於物,雖微物足以爲樂,雖尤物不足以爲病。留意於物,雖微物足以爲病,雖尤物不足以爲樂。老子曰:“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聾,五味令人口爽,馳騁田獵令人心發狂。”然聖人未嘗廢此四者,亦聊以寓意焉耳。劉備之雄才也,而好結髦。嵇康之達也,而好鍛鍊。阮孚之放也,而好蠟屐。此豈有聲色臭味也哉,而樂之終身不厭。
凡物之可喜,足以悅人而不足以移人者,莫若書與畫。然至其留意而不釋,則其禍有不可勝言者。鍾繇至以此嘔血發冢,宋孝武、王僧虔至以此相忌,桓玄之走舸,王涯之複壁,皆以兒戲害其國兇此身。此留意之禍也。
始吾少時,嘗好此二者,家之所有,惟恐其失之,人之所有,惟恐其不吾予也。既而自笑曰:吾薄富貴而厚於書,輕死生而重於畫,豈不顛倒錯繆失其本心也哉?自是不復好。見可喜者雖時復蓄之,然爲人取去,亦不復惜也。譬之煙雲之過眼,百鳥之感耳,豈不欣然接之,然去而不復念也。於是乎二物者常爲吾樂而不能爲吾病。
駙馬都尉王君晉卿雖在戚里,而其被服禮義,學問詩書,常與寒士角。平居攘去膏粱,屏遠聲色,而從事於書畫,作寶繪堂於私第之東,以蓄其所有,而求文以爲記。恐其不幸而類吾少時之所好,故以是告之,庶幾全其樂而遠其病也。
熙寧十年七月二十二日記。
拼音
譯文
君子可以把心意寄託在事物中,但不可以把心意留滯於事物中。如果把心意寄託在事物中,即使事物很微小也會把它看做是快樂的事情,即使事物特異也不會成爲禍害。如果把心意留滯在事物中,即使事物很微小也會成爲禍害,即使是特異的事物也不會感到快樂。老子說:“繽紛的色彩使人目盲;動聽的音樂使人耳聾;豐美的食物使人口傷;騎馬打獵使人心發狂。”但是聖人並沒有因此而廢除這四樣東西,也是暫且用來寄託心意罷了。劉備有雄才大略,卻性喜織毛物。嵇康恬靜寡慾卻喜愛打鐵。阮孚狂放不羈卻喜愛蠟制的鞋子。這難道有什麼音樂美色和香氣嗎?但他們終生喜歡而不厭棄。
事物之中最可喜而且足以取悅於人而不足以移動人心的,莫過於書和畫了。然而到了那把心意留滯在書畫上而放不下的程度,那麼它的禍害就說不完了。鍾繇發展到因此吐血盜墓,宋孝武帝和王僧虔發展到因此互相猜忌;桓玄發展到打仗時還把書畫裝在船上帶在身邊,王涯發展到把書畫藏在夾牆內,都是由於小孩子玩的把戲害了他們的國家,害了他們的身體。這就是把心意留滯在事物中帶來的禍害。
原來我在年少的時候,也曾經喜好這兩樣東西。家裏所有的都擔心失去,別人所有的又擔心不給我。不久就自我嘲笑說:我看輕富貴而看重書畫,看輕生死而看重書畫,豈不也是厚薄輕重顛倒錯誤,喪失自己的本心嗎?從這以後就不再那樣喜好了。看見喜歡的書畫雖然也想再收藏它,然而被人取走了,也不再感到可惜。就像煙雲從眼前閃過,百鳥的鳴叫從耳邊掠過,爲什麼不愉快地接受它,等到消失之後就不再記掛它了呢?”。於是書畫二物就常常帶給我快樂而不會成爲禍害。
駙馬都尉王君晉卿雖然是皇親國戚,但他牢記並遵循禮義,學習《詩》、《書》,經常與貧寒的讀書人比賽,平日裏也排斥精美的食品,棄絕遠離歌舞和女色,卻專心在書畫方面,又建了寶繪堂在私宅的東邊,用來儲蓄全部的書畫,並要求我寫文章來記錄這件事。我擔心他弄不好會像我年少時的愛好,所以寫這篇文章告誡他,希望可以使他真正得到快樂而遠離禍害。
熙寧十年七月二十二日記。
注釋
雖尤物不足以爲病:病,擔憂,與“雖微物足以爲樂”的“樂”字相對。尤物,特異之物,與“微物”相對。
王君晉卿:北宋詞人。即王詵(1036-1093後),字晉卿,太原(今屬山西)人,徙居開封(今屬河南)。出身貴族。熙寧中尚英宗第二女魏國大長公主,拜左衛將軍、駙馬都尉,爲利州防禦使。
常與寒士角:角,,念jué,角鬥,口角,有競爭的意思,引申爲“比賽”,“與寒士”作“角”的狀語。
熙寧十年:公元1077年。
序
《寶繪堂記》,又名《王君寶繪堂記》,是北宋大文學家蘇軾的作品。《寶繪堂記》寫于徐州,這篇文章充分表現了蘇軾對待人生超曠達觀的襟懷。文章說明人應該忘掉利害得失,用“寓意於物”的眼光去看待萬物。聯繫蘇軾的平生遭際,可以看出文章要表達的主旨就是要以豁達的心胸去對待貶謫的不幸遭遇,表現了一種豁達放曠的心境,而這種心境在蘇軾身上升華爲一種審美的人生境界。
賞析
《寶繪堂記》寫于徐州,這篇文章充分表現了蘇軾對待人生超曠達觀的襟懷。文章說明人應該忘掉利害得失,用“寓意於物”的眼光去看待萬物。聯繫蘇軾的平生遭際,可以看出文章要表達的主旨就是要以豁達的心胸去對待貶謫的不幸遭遇,表現了一種豁達放曠的心境,而這種心境在蘇軾身上升華爲一種審美的人生境界。
這篇文章曾被作爲文言文閱讀分析題的材料出現在2009年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浙江省的語文試卷中。

蘇軾
北宋文學家、書畫家,唐宋八大家之一,眉州眉山(今屬四川)人,字子瞻,一字和仲,號東坡居士。蘇老泉長子,蘇潁濱兄。與父、弟合稱「三蘇」,故又稱「大蘇」。宋仁宗嘉祐二年(1057年)進士。嘉祐六年(1061年),再中制科,授簽書鳳翔府節度判官廳事。宋英宗治平二年(1065年),召除判登聞鼓院,尋試館職,除直史館。治平三年,父卒,護喪歸蜀。宋神宗熙寧二年(1069年),服除,除判官告院兼判尚書祠部,權開封府推官。熙寧四年(1070年),上書論王介甫新法之不便,出為杭州通判。徙知密、徐二州。元豐二年(1079年),移知湖州,因詩托諷,逮赴台獄,史稱「烏台詩案」。獄罷,貶黃州團練副使,本州安置。元豐四年(1081年),移汝州團練副使。元豐八年(1085年)春,得請常州居住,十月起知登州。尋召除起居捨人。宋哲宗元祐元年(1086年)遷中書舍人,改翰林學士兼侍讀。元祐四年(1089年),以龍圖閣學士知杭州。會大旱,飢疾並作,東坡請免上供米,又減價糶常平米,存活甚眾。杭近海,民患地泉咸苦,東坡倡浚河通漕,又沿西湖東西三十里修長堤,民德之。元祐六年(1091年),除翰林學士承旨,尋因讒出知潁州,徙揚州。後以端明殿學士、翰林侍讀學士出知定州。紹聖元年(1094年),貶惠州。紹聖四年(1097年),再貶儋州。累貶瓊州別駕,居昌化。宋徽宗即位,元符三年(1100年)赦還,提舉玉局觀,復朝奉郎。建中靖國元年(1101年),卒於常州,年六十四(按:東坡生於宋仁宗景祐三年十二月十九日,時已入1037年)。宋孝宗時謚文忠。東坡於文學藝術堪稱全才。其文汪洋恣肆,清新暢達,與歐陽文忠並稱「歐蘇」,為唐宋八大家之一;為詩清新豪健,善用誇張比喻,獨具風格,與黃山谷並稱「蘇黃」;作詞開豪放一派,變詞體綺靡之風,下啓南宋,與辛稼軒並稱「蘇辛」;工書,擅行、楷,能自創新意,用筆豐腴跌宕,有天真爛漫之趣,與黃山谷、米元章、蔡君謨並稱宋四家;畫學文與可,喜作枯木怪石,論畫主張神似。有《東坡集》四十卷、《東坡後集》二十卷、《和陶詩》四卷、《東坡七集》、《東坡志林》、《東坡樂府》、《仇池筆記》《論語說》等。《全宋詩》東坡詩,卷一至卷四六,以清道光刊王文誥《蘇文忠公詩編注集成》為底本,卷四七、卷四八,以清乾隆刊馮踵息《蘇文忠詩合注》為底本。校以宋刊半葉十行本《東坡集》《東坡後集》(殘,簡稱集甲)、宋刊半葉十二行本《東坡集》《東坡後集》(殘,簡稱集乙,集甲、集乙合稱集本)、宋眉山刊《蘇文忠公文集》(殘,簡稱集丙)、宋黃州刊《東坡先生後集》(殘,簡稱集丁),宋刊《東坡先生和陶淵明詩》(簡稱集戊)、宋刊《集注東坡先生詩前集》(殘,簡稱集注)、宋嘉泰刊施德初、顧景繁《注東坡先生詩》(殘,簡稱施甲)、宋景定補刊施、顧《注東坡先生詩》(殘,簡稱施乙,施甲、施乙合稱施本)、宋黃善夫家塾刊《王狀元集百家注分類東坡先生詩》(簡稱類甲)、宋泉州刊《王狀元集百家注分類東坡先生詩》(殘,簡稱類乙)、元務本書堂刊《增刊校正王狀元集注分類東坡先生詩》(簡稱類丙,類甲、類乙、類丙,合稱類本)、明成化刊《東坡七集》(簡稱七集)、明萬曆刊《重編東坡先生外集》(簡稱外集)、清查初白《補注東坡編年詩》(簡稱查注)、清馮踵息《蘇文忠詩合注》(簡稱合注)。參校資料一為金石碑帖和著錄金石詩文的專著的有關部分;一為清人、近人的蘇詩校勘批語,其中有何義門焯所校清康熙刊《施注蘇詩》(簡稱何校),盧檠齋、紀曉嵐所校清乾隆刊查注(分別簡稱盧校、紀校),章茗簃所校繆藝術風覆明成化《東坡七集》(簡稱章校)。卷四八所收詩篇除《重編東坡先生外集》外,還分別採自《春渚紀聞》、《侯鯖錄》等書,亦據所採各書及有關資料進行校勘。新輯集外詩,編為第四九卷。生平見《宋史·卷三百三十八·蘇軾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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