譯文
臨皋亭下不遠處就是長江,長江水有很大一部分是峨眉山上的雪水,我平時喫喝洗涮都是從江裏打水,何必要去人多的地方住呢?江山風月,本來是沒有主人的,誰在用便可以説是主人。聽説范子豐新買了園子,不知和我這裏比怎麽樣?我比他差的,也就是我這不能繳稅吧。
注釋
臨皋亭:在黃州。此文寫於蘇軾被貶黃州期間。
范子豐:蘇軾的兒女親家。
第:按一定等級建造的大宅院,此處是建造宅院的意思。
兩稅:夏秋兩稅。
助役錢:根據當時的免役法,豪紳、官吏等為免於服役而支付的錢。
勝:優美、美好。
序
元豐二年,蘇軾由於和當時主張變法的王安石政見不同,作詩諷刺新法,被捕入獄,出獄後,被貶為黃州團練副使。這是一箇有職無權的閑差,於是他在郡城舊營地的東面開荒種地,遊樂於山水間,詠唱江山,感懷英雄,抒發鬱悶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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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釋
- 臨臯亭:在黃州,囌軾曾寓居於此。
- 峨眉雪水:指長江水的源頭是峨眉山融化的雪水。
- 兩稅:夏鞦兩季征收的田賦。
- 助役錢:實行免役法後,曏應服役而不願服役的人所征收的錢。
繙譯
從臨臯亭往下走幾十步,就到了大江邊,江中的水大半是峨眉山上的雪水融化而來的,我喫喝洗漱都取自江水,又何必一定要廻到故鄕呢!江河、山川、清風、明月,本來就沒有固定的主人,有閑情雅致來訢賞享用的人便是它們的主人。聽說範子豐新建了園林池沼,和這裡相比哪個更好呢?這裡比不上(範氏園林)的地方,不過是沒有夏稅和助役錢這些賦稅罷了 。
賞析
這篇短文盡顯囌軾豁達超脫、隨遇而安的心境。開篇點明居所離大江很近且江水源於峨眉雪水,生活用水皆取自於此,一句“何必歸鄕哉”便展現出囌軾適應黃州生活,不執著於故鄕的灑脫。“江山風月,本無常主,閑者便是主人”這一妙語,將自然萬物看作無主之物,誰能悠然訢賞便能成爲其主宰,躰現出囌軾獨特的讅美和對自由閑適生活的曏往追求。拿範子豐新建的園林與之對比,還自我調侃此地僅多了賦稅,語言幽默詼諧。全文雖短,但以小見大,字裡行間滲透著囌軾對生活的獨特感悟和曠達樂觀的人生態度,讓人欽珮其樂觀曏上的精神境界。

蘇軾
北宋文學家、書畫家,唐宋八大家之一,眉州眉山(今屬四川)人,字子瞻,一字和仲,號東坡居士。蘇老泉長子,蘇潁濱兄。與父、弟合稱「三蘇」,故又稱「大蘇」。宋仁宗嘉祐二年(1057年)進士。嘉祐六年(1061年),再中制科,授簽書鳳翔府節度判官廳事。宋英宗治平二年(1065年),召除判登聞鼓院,尋試館職,除直史館。治平三年,父卒,護喪歸蜀。宋神宗熙寧二年(1069年),服除,除判官告院兼判尚書祠部,權開封府推官。熙寧四年(1070年),上書論王介甫新法之不便,出為杭州通判。徙知密、徐二州。元豐二年(1079年),移知湖州,因詩托諷,逮赴台獄,史稱「烏台詩案」。獄罷,貶黃州團練副使,本州安置。元豐四年(1081年),移汝州團練副使。元豐八年(1085年)春,得請常州居住,十月起知登州。尋召除起居捨人。宋哲宗元祐元年(1086年)遷中書舍人,改翰林學士兼侍讀。元祐四年(1089年),以龍圖閣學士知杭州。會大旱,飢疾並作,東坡請免上供米,又減價糶常平米,存活甚眾。杭近海,民患地泉咸苦,東坡倡浚河通漕,又沿西湖東西三十里修長堤,民德之。元祐六年(1091年),除翰林學士承旨,尋因讒出知潁州,徙揚州。後以端明殿學士、翰林侍讀學士出知定州。紹聖元年(1094年),貶惠州。紹聖四年(1097年),再貶儋州。累貶瓊州別駕,居昌化。宋徽宗即位,元符三年(1100年)赦還,提舉玉局觀,復朝奉郎。建中靖國元年(1101年),卒於常州,年六十四(按:東坡生於宋仁宗景祐三年十二月十九日,時已入1037年)。宋孝宗時謚文忠。東坡於文學藝術堪稱全才。其文汪洋恣肆,清新暢達,與歐陽文忠並稱「歐蘇」,為唐宋八大家之一;為詩清新豪健,善用誇張比喻,獨具風格,與黃山谷並稱「蘇黃」;作詞開豪放一派,變詞體綺靡之風,下啓南宋,與辛稼軒並稱「蘇辛」;工書,擅行、楷,能自創新意,用筆豐腴跌宕,有天真爛漫之趣,與黃山谷、米元章、蔡君謨並稱宋四家;畫學文與可,喜作枯木怪石,論畫主張神似。有《東坡集》四十卷、《東坡後集》二十卷、《和陶詩》四卷、《東坡七集》、《東坡志林》、《東坡樂府》、《仇池筆記》《論語說》等。《全宋詩》東坡詩,卷一至卷四六,以清道光刊王文誥《蘇文忠公詩編注集成》為底本,卷四七、卷四八,以清乾隆刊馮踵息《蘇文忠詩合注》為底本。校以宋刊半葉十行本《東坡集》《東坡後集》(殘,簡稱集甲)、宋刊半葉十二行本《東坡集》《東坡後集》(殘,簡稱集乙,集甲、集乙合稱集本)、宋眉山刊《蘇文忠公文集》(殘,簡稱集丙)、宋黃州刊《東坡先生後集》(殘,簡稱集丁),宋刊《東坡先生和陶淵明詩》(簡稱集戊)、宋刊《集注東坡先生詩前集》(殘,簡稱集注)、宋嘉泰刊施德初、顧景繁《注東坡先生詩》(殘,簡稱施甲)、宋景定補刊施、顧《注東坡先生詩》(殘,簡稱施乙,施甲、施乙合稱施本)、宋黃善夫家塾刊《王狀元集百家注分類東坡先生詩》(簡稱類甲)、宋泉州刊《王狀元集百家注分類東坡先生詩》(殘,簡稱類乙)、元務本書堂刊《增刊校正王狀元集注分類東坡先生詩》(簡稱類丙,類甲、類乙、類丙,合稱類本)、明成化刊《東坡七集》(簡稱七集)、明萬曆刊《重編東坡先生外集》(簡稱外集)、清查初白《補注東坡編年詩》(簡稱查注)、清馮踵息《蘇文忠詩合注》(簡稱合注)。參校資料一為金石碑帖和著錄金石詩文的專著的有關部分;一為清人、近人的蘇詩校勘批語,其中有何義門焯所校清康熙刊《施注蘇詩》(簡稱何校),盧檠齋、紀曉嵐所校清乾隆刊查注(分別簡稱盧校、紀校),章茗簃所校繆藝術風覆明成化《東坡七集》(簡稱章校)。卷四八所收詩篇除《重編東坡先生外集》外,還分別採自《春渚紀聞》、《侯鯖錄》等書,亦據所採各書及有關資料進行校勘。新輯集外詩,編為第四九卷。生平見《宋史·卷三百三十八·蘇軾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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