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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曩(nǎng):從前,過去。
- 治中:官名。
- 卜居:選擇地方居住。
- 荷譜:關於種禾(稻)的書籍。
- 戚疏:親近和疏遠。
- 乾坤:天地。
- 蘧(qú)廬:用草和泥土蓋的簡陋房屋,這裏指暫時的安身之所。
翻譯
過去我得到擔任治中一職的俸祿,偶然間在湖光山色之地選擇了一處安身之所居住。我自己曾寫過關於種禾的書,兒子也能讀懂農書。遇到各種事情,我都不會表現出特別的欣喜與厭煩,對待所有人無論親疏都一視同仁。天地雖然廣闊無垠,但我也不過是把這當做一處暫時的棲息之地罷了 。
賞析
這首詩體現了陸游的人生態度和生活理念。前兩句講生活經歷,「曩得治中俸,湖山偶卜居」 道出了自己過去因有俸祿得以在風景優美之處安家,有一種悠然自在之感。「身嘗著禾譜,兒解讀農書」描繪出家庭充滿着田園生活氣息與濃厚的文化氛圍,透出與農事親近、質樸純粹的生活狀態。 「遇事絕欣厭,接人均戚疏」 展現出一種超脫平和的處事和爲人態度,不驕不躁、公正平等。最後「乾坤雖浩浩,等付一蘧廬」,詩人將天地廣大與自身將天地視爲暫時居所相對比,在遼闊宇宙中凸顯個體的豁達灑脫,表現出入世又超脫的人生觀,整體給人一種安寧祥和、淡然超脫的意境。

陸游
宋越州山陰(今浙江紹興)人,字務觀,號放翁。陸陶山孫,陸宰子。少有文名。年十二能詩文,以蔭補登仕郎。宋高宗紹興二十三年(1153年)兩浙轉運司鎖廳試第一,以秦檜孫塤居其次,抑置爲末。明年禮部試,主司復置前列,因論恢復,爲檜黜落。檜死,紹興二十八年(1158年)始爲福州寧德主簿(清乾隆《寧德縣志·卷三》)。紹興三十年(1160年),力除敕令所刪定官(《建炎以來繫年要録·卷一百八十五》)。紹興三十一年(1161年),遷大理寺司直(《建炎以來繫年要録·卷一百九十一》)兼宗正簿。宋孝宗即位,遷樞密院編修官兼編類聖政所檢討官,賜進士出身(《宋會要輯稿·選舉九·十九》)。因論龍大淵、曾純甫招權植黨,出通判建康府。乾道元年(1165年),改通判隆興府,以交結臺諫,鼓唱是非,力説張魏公用兵論罷。乾道六年(1170年),起通判夔州(《渭南文集·卷四十三·入蜀記》)。乾道八年(1172年),應王公明辟,爲四川宣撫使幹辦公事。其後曾攝通判蜀州,知嘉州、榮州。淳熙二年(1175年),范石湖帥蜀,爲成都路安撫司參議官(《渭南文集·卷十四·范待制詩集序》)。淳熙三年(1176年),被劾攝知嘉州時燕飲頹放,罷職奉祠,因自號放翁。淳熙五年(1178年),提舉福建路常平茶監(《省齋文稿·卷七·送陸務觀赴七閩提舉常平茶事》)。淳熙六年(1179年),改提舉江南西路(《渭南文集·卷十八·撫州廣壽禪院經藏記》)。以奏發粟賑濟灾民,被劾奉祠。淳熙十三年(1186年),起知嚴州(淳熙《嚴州圖經·卷一》)。淳熙十五年(1188年),召除軍器少監。宋光宗即位,遷禮部郎中兼實録院檢討官,未幾,復被劾免(《宋會要輯稿·職官七十二·五十四》)。閑居十餘年。宋寧宗嘉泰二年(1202年),詔同修國史,實録院同修撰,兼祕書監(《南宋館閣續録·卷九》)。嘉泰三年(1203年),寶謨閣待制致仕。開禧三年(1207年),進爵渭南縣伯。嘉定二年(1210年)卒,年八十五。放翁畢生主張抗金,收復失地。與尤遂初、楊誠齋、范石湖並稱爲「南渡後四大家」。工詩、詞、散文,亦長於史學,著作繁富。今存詩九千餘首,其詩內容極爲豐富,風格雄渾豪放,多沈鬱頓挫,感激豪宕之作,亦不乏清新之作。詞作量不及詩篇,但亦富氣吞殘虜之概。楊升菴謂「放翁辭,纖麗處似淮海,雄慨處似東坡。」著有《渭南文集》五十卷,《劍南詩稿》八十五卷、《南唐書》、《老學菴筆記》等。生平見《宋史·卷三百九十五·陸游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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