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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文
暮春時節,眺望江面,風雨連天。篷蔽的茅屋裏,燭燈明滅,悄無人言。連樹林裏的黃鶯都停止了鳴叫,惟有杜鵑,在月夜裏孤苦哀啼。
啼聲越來越遠,帶着深深的漆黑的影子,驚醒了我的夢,讓人清淚欲灑。年已半百,一畸零人,漂泊在孤旅的路上,想那隻故園的杜鵑,帶着故園的山水,讓我不堪聽聞矣。
注釋
杜鵑:鳥名,又稱“杜宇”、“子規”、“鶗鴂”、“怨鳥”。傳說古蜀國王,名“杜宇”,號“望帝”,禪位於開明之士,隱於西山,死後,其魂化爲杜鵑鳥。啼聲哀苦,每至血流於喙。
蓬窗:猶蓬戶,即編蓬草爲窗,謂窗戶之簡陋。《莊子·讓王》:“原憲居魯,環堵之室,茨以生草,蓬戶不完,桑以爲櫃。”宋劉克犀《打夕詩》:“蓬窗亦有精勤士。”《剪燈新話·至正妓人行》:“土炕蓬窗愁寂夜,挑燈快讀解愁頤。”皆可證。
春晚:即晚春,暮春時節。
杜宇:即杜鵑。
深枝:樹林深處的枝條。
故山:故鄉的山林,即故鄉。
羈旅:寄居他鄉。羈,停留。
序
《鵲橋仙·夜聞杜鵑》是宋代詞人陸游的所作的一首詞。詞作圍繞“夜聞杜鵑”,以敘述的口吻,描述杜鵑夜啼的情景和氛圍,突出詞人宦遊生活中的孤獨愁緒。整首詞深沉凝重,悽切悲涼。
賞析
杜鵑,在蜀也是常見的暮春而鳴。它又名杜宇、子規、鵜鴂,古人曾賦予它很多意義,蜀人更把它編成了一個哀悽動人的故事。(《成都記》:“望帝死,其魂化爲鳥,名曰杜鵑。”)因此,這種鳥的啼鳴常引起人們的許多聯想,住在蜀地的文士關於杜鵑的吟詠當然就更多,杜甫入蜀就有不少這樣的作品。陸游在成都時的心情本來就不大好,再加上他“夜聞杜鵑”,自然會驚動敏感的心絃而思緒萬千了。
上片描述杜鵑夜啼的情景。詞人從景物寫起:“茅檐人靜,蓬窗燈暗,春晚連江風雨。”“茅檐”、“蓬窗”指其簡陋的寓所。當然,陸游住所未必如此,這樣寫無非是形容客居的蕭條,讀者不必拘執。在這樣的寓所裏,“晻晻黃昏後,寂寂人定初”,坐在昏黃的燈下,他該是多麼寂寥。同時作者想象出“連江風雨”、“蕭蕭暗雨打窗聲”。其愁緒便躍然紙上。“林鶯巢燕總無聲,但月夜、常啼杜宇。”這時他聽到了鵑啼,但又不直接寫,而是先反襯一筆:鶯燕無聲使得鵑啼顯得分外清晰、刺耳;鶯燕在早春顯得特別活躍,一到晚春便“燕懶鶯殘”、悄然無聲了,對這“無聲”的怨悱,就是對“有聲”的厭煩。“總”字傳達出了那種怨責、無奈的情味。接着再泛寫一筆:“但月夜、常啼杜宇。”“月夜”自然不是這個風雨之夜,月夜的鵑啼是很悽楚的——“又聞子規啼夜月,愁空山”(李白《蜀道難》)——何況是此時此境呢!“常啼”顯出這刺激不是一天兩天,這樣寫是爲了加強此夜聞鵑的感受。
下片是寫夜聞鵑鳴的環境,着重於氣氛的渲染。杜鵑,又名杜宇,這種傳說中古代蜀帝靈魂的鳥,常在夜間啼叫,其聲淒厲悲涼,往往觸發旅人思鄉之情。杜鵑這種“悲鳥”,在這種環境氣氛裏啼鳴,更加使人感到愁苦不堪。接着下片就寫愁苦情狀及內心痛楚。
“催成清淚,驚殘孤夢,又揀深枝飛去。”這杜鵑竟然可以在發出鳴叫,催成詞人幾行清淚,驚殘他一枕孤夢之後,又揀深枝飛去。“孤夢”點明:客中無聊,寄之於夢,偏又被“驚殘”。“催成清淚”,因啼聲一聲緊似一聲,故曰“催”。就這樣還不停息,“又揀深枝飛去”,繼續它的哀鳴。“又”,表明作者對鵑夜啼的無可奈何。杜甫《子規》寫道:“客愁那聽此,故作傍人低!”——客中愁悶時那能聽這啼聲,可是那杜鵑卻似故意追着人飛!這裏寫的也是這種情況。鵑啼除了在總體上給人一種悲悽之感、一種心理重負之外,還由於它的象徵意義引起人們的種種聯想。比如它在暮春啼鳴,使人覺得春天似乎是被它送走的,它的啼鳴常引起人們時序倏忽之感,如《離騷》“恐鵜鴂之先鳴兮,使夫百草爲之不芳”。同時,這種鳥的鳴聲好似說“不如歸去”,因此又常引起人們的羈愁。所以作者在下面寫道:“故山猶自不堪聽,況半世、飄然羈旅!”“故山”,故鄉。“半世”,陸游至成都已是四十九歲,故說半世。這結尾的兩句進一步表明處境,生髮感慨,把他此時聞鵑內心深層的意念揭示出來了。在故鄉聽鵑當然引不起羈愁,之所以“不堪聽”,就是因爲打動了歲月如流、志業未遂的心緒,而此時作客他鄉更增加了一重羈愁,這裏的“猶自……況”就是表示這種遞進。
縱觀全詞,作者先繪景,渲染氣氛,再用對比托出杜鵑夜啼,接着寫啼聲引發的感受,最後通過聯想,表達人生的感慨。可謂結構細密,層次分明。

陸游
宋越州山陰(今浙江紹興)人,字務觀,號放翁。陸陶山孫,陸宰子。少有文名。年十二能詩文,以蔭補登仕郎。宋高宗紹興二十三年(1153年)兩浙轉運司鎖廳試第一,以秦檜孫塤居其次,抑置爲末。明年禮部試,主司復置前列,因論恢復,爲檜黜落。檜死,紹興二十八年(1158年)始爲福州寧德主簿(清乾隆《寧德縣志·卷三》)。紹興三十年(1160年),力除敕令所刪定官(《建炎以來繫年要録·卷一百八十五》)。紹興三十一年(1161年),遷大理寺司直(《建炎以來繫年要録·卷一百九十一》)兼宗正簿。宋孝宗即位,遷樞密院編修官兼編類聖政所檢討官,賜進士出身(《宋會要輯稿·選舉九·十九》)。因論龍大淵、曾純甫招權植黨,出通判建康府。乾道元年(1165年),改通判隆興府,以交結臺諫,鼓唱是非,力説張魏公用兵論罷。乾道六年(1170年),起通判夔州(《渭南文集·卷四十三·入蜀記》)。乾道八年(1172年),應王公明辟,爲四川宣撫使幹辦公事。其後曾攝通判蜀州,知嘉州、榮州。淳熙二年(1175年),范石湖帥蜀,爲成都路安撫司參議官(《渭南文集·卷十四·范待制詩集序》)。淳熙三年(1176年),被劾攝知嘉州時燕飲頹放,罷職奉祠,因自號放翁。淳熙五年(1178年),提舉福建路常平茶監(《省齋文稿·卷七·送陸務觀赴七閩提舉常平茶事》)。淳熙六年(1179年),改提舉江南西路(《渭南文集·卷十八·撫州廣壽禪院經藏記》)。以奏發粟賑濟灾民,被劾奉祠。淳熙十三年(1186年),起知嚴州(淳熙《嚴州圖經·卷一》)。淳熙十五年(1188年),召除軍器少監。宋光宗即位,遷禮部郎中兼實録院檢討官,未幾,復被劾免(《宋會要輯稿·職官七十二·五十四》)。閑居十餘年。宋寧宗嘉泰二年(1202年),詔同修國史,實録院同修撰,兼祕書監(《南宋館閣續録·卷九》)。嘉泰三年(1203年),寶謨閣待制致仕。開禧三年(1207年),進爵渭南縣伯。嘉定二年(1210年)卒,年八十五。放翁畢生主張抗金,收復失地。與尤遂初、楊誠齋、范石湖並稱爲「南渡後四大家」。工詩、詞、散文,亦長於史學,著作繁富。今存詩九千餘首,其詩內容極爲豐富,風格雄渾豪放,多沈鬱頓挫,感激豪宕之作,亦不乏清新之作。詞作量不及詩篇,但亦富氣吞殘虜之概。楊升菴謂「放翁辭,纖麗處似淮海,雄慨處似東坡。」著有《渭南文集》五十卷,《劍南詩稿》八十五卷、《南唐書》、《老學菴筆記》等。生平見《宋史·卷三百九十五·陸游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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