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香令

· 蘇軾
金爐猶暖麝煤殘。惜香更把寶釵翻。重聞處,餘薰在,這一番、氣味勝從前。 揹人偷蓋小蓬山。更將瀋水暗同然。且圖得,氤氳久,爲情深、嫌怕斷頭煙。
拼音

譯文

香爐還是暖的,爐中的香燒的所剩不多了。愛惜香,哪怕剩的不多了。也要用寶釵把那點殘餘未盡的香翻動,使它全部燃燒完畢。再嗅那裏,餘留的香還存在。 趁着別人不知道,把沉香木加進香爐中,和燃燒着的香料一同暗暗燃燒,再偷偷地把香爐的蓋子蓋上,想讓香氣飄的更久一些。這麼做因爲兩人感情很深,害怕香沒有燒完就會熄滅。

注釋

翻香令:詞牌名,創於蘇軾,因詞中有“惜香更把寶釵翻”,故名。《詞式》卷二說“全調只有此一詞,無別詞可較”。 金爐:金屬鑄的香爐。 麝煤:即麝(shè)墨。 惜香:珍惜麝香、供香。 寶釵:用金銀珠寶製作的雙股簪子。 重聞:再嗅。 餘薰:餘留的香味。 揹人:趁人不知道,躲避着人。 偷蓋:暗暗地蓋上。 小蓬山:相傳爲仙人居地,這裏代指香爐。 瀋水:即沉水、沉香木。 然:“燃”的本字。 氤氳(yīnyūn):瀰漫的濃烈的香氣。 嫌怕:厭棄而害怕。 斷頭煙:斷頭香,謂未燃燒完就熄滅的香。俗謂以斷頭香供佛,來生會得與親人離散的果報。

《翻香令·金爐猶暖麝煤殘》是宋代文學家蘇軾所作的一首詞,該詞作於宋英宗治平二年(1065年),是蘇軾懷念妻子王弗所作。上片寫蘇軾在妻子王弗靈柩前的燒香憶舊情景。下片描敘殯儀式上精心添香及其忠誠心態,暗含了蘇軾與王弗的深摯的生死之情,全詞是蘇軾從妻子王弗平日生活裏的習慣角度,表達出對妻子的思念之情。

賞析

上片,寫靈柩前的燒香憶舊情景。第一句用了主謂語憶舊。憶當年,每天祝福的燒香的“金爐”暖氣猶存,伴讀時的“麝煤”已是所剩無幾了。第二句用遞進句憶舊。憶當年,君“借香”希望香氣長留身邊。更爲可貴的是,用“寶釵”將那殘餘未盡的香翻動,讓它全部燃燒完畢。最後四句用敘述的語言寫現實。“重聞”那個地方,“餘薰”還存在。“這一番氣味”遠遠超過了從前的燒香祝福。整個上片飽含着濃烈香氣,以象徵着蘇軾與王弗昔日幸福綿綿。 下片,描敘殯儀式上精心添香及其忠誠心態。第一、二句寫感情上的隱私:“揹人偷蓋”着小蓬山式的香爐,再把沉香木加進去,和燃燒着的香料一同暗暗燃燒。這是爲了什麼,最後幾句,從兩層意思上作了回答:一是“且圖得,氤氳久”;二是“爲情深,嫌怕斷頭煙”。儘管“嫌怕斷頭煙”是陳舊習俗,但反映了蘇軾對妻子王弗矢志不渝的忠貞愛情。 全詞,從表面上來看是詠一個婦女焚香,羞怯的希望香氣溜得更長久,以象徵幸福綿綿。實則是蘇軾從妻子王弗平日生活裏的習慣角度,表達出對妻子的思念之情。就香爐焚香、今昔對比之景來懷念王弗。“揹人偷蓋小蓬山”,這一舉動,雖極微小,但典型地刻畫了蘇軾的虔誠專一愛情。“嫌怕斷頭煙”,不免含有封建迷信色彩,但從一個側面更加強化了蘇軾與王弗的深摯的生死之情。
(以下内容由 AI 生成,仅供参考。)

注釋

  • 麝煤:即“麝墨”,制墨原料,也指墨跡。
  • 寶釵:這裡應是指女子頭上的一種首飾。
  • 蓬山:傳說中的海上仙山。
  • 沈水:即沉水香。
  • 氤氳(yīn yūn):形容菸或雲氣濃鬱。

繙譯

金色的香爐還畱有一些溫煖,麝香墨已快燃完。珍惜香料又用寶釵去繙動它。重新聞到那香氣的地方,餘下的燻香還在,這一番的氣味勝過從前。 背著人媮媮把這香料像小蓬萊山一樣堆起。又把沉水香暗暗地一同點燃。暫且求得那濃鬱的香氣能長久,因爲情誼深厚,擔心害怕那斷頭的香菸啊。

賞析

這首詞細致地描繪了焚香的情景和心理。上闋寫香爐尚煖,香已殘,用寶釵繙動以再度感受香氣,強調此時的香味更勝從前。下闋則說背人堆起如蓬萊山般的香料竝點燃沉水香,渴望那香氣持久,躰現出對情的珍眡與眷戀,以及生怕香氣中斷的微妙心理。整首詞通過細膩的描寫展示出一種獨特的意趣和情感世界,將生活中的小細節與深情融郃在一起,富有濃鬱的生活氣息和情調。

蘇軾

蘇軾

北宋文學家、書畫家,唐宋八大家之一,眉州眉山(今屬四川)人,字子瞻,一字和仲,號東坡居士。蘇老泉長子,蘇潁濱兄。與父、弟合稱「三蘇」,故又稱「大蘇」。宋仁宗嘉祐二年(1057年)進士。嘉祐六年(1061年),再中制科,授簽書鳳翔府節度判官廳事。宋英宗治平二年(1065年),召除判登聞鼓院,尋試館職,除直史館。治平三年,父卒,護喪歸蜀。宋神宗熙寧二年(1069年),服除,除判官告院兼判尚書祠部,權開封府推官。熙寧四年(1070年),上書論王介甫新法之不便,出為杭州通判。徙知密、徐二州。元豐二年(1079年),移知湖州,因詩托諷,逮赴台獄,史稱「烏台詩案」。獄罷,貶黃州團練副使,本州安置。元豐四年(1081年),移汝州團練副使。元豐八年(1085年)春,得請常州居住,十月起知登州。尋召除起居捨人。宋哲宗元祐元年(1086年)遷中書舍人,改翰林學士兼侍讀。元祐四年(1089年),以龍圖閣學士知杭州。會大旱,飢疾並作,東坡請免上供米,又減價糶常平米,存活甚眾。杭近海,民患地泉咸苦,東坡倡浚河通漕,又沿西湖東西三十里修長堤,民德之。元祐六年(1091年),除翰林學士承旨,尋因讒出知潁州,徙揚州。後以端明殿學士、翰林侍讀學士出知定州。紹聖元年(1094年),貶惠州。紹聖四年(1097年),再貶儋州。累貶瓊州別駕,居昌化。宋徽宗即位,元符三年(1100年)赦還,提舉玉局觀,復朝奉郎。建中靖國元年(1101年),卒於常州,年六十四(按:東坡生於宋仁宗景祐三年十二月十九日,時已入1037年)。宋孝宗時謚文忠。東坡於文學藝術堪稱全才。其文汪洋恣肆,清新暢達,與歐陽文忠並稱「歐蘇」,為唐宋八大家之一;為詩清新豪健,善用誇張比喻,獨具風格,與黃山谷並稱「蘇黃」;作詞開豪放一派,變詞體綺靡之風,下啓南宋,與辛稼軒並稱「蘇辛」;工書,擅行、楷,能自創新意,用筆豐腴跌宕,有天真爛漫之趣,與黃山谷、米元章、蔡君謨並稱宋四家;畫學文與可,喜作枯木怪石,論畫主張神似。有《東坡集》四十卷、《東坡後集》二十卷、《和陶詩》四卷、《東坡七集》、《東坡志林》、《東坡樂府》、《仇池筆記》《論語說》等。《全宋詩》東坡詩,卷一至卷四六,以清道光刊王文誥《蘇文忠公詩編注集成》為底本,卷四七、卷四八,以清乾隆刊馮踵息《蘇文忠詩合注》為底本。校以宋刊半葉十行本《東坡集》《東坡後集》(殘,簡稱集甲)、宋刊半葉十二行本《東坡集》《東坡後集》(殘,簡稱集乙,集甲、集乙合稱集本)、宋眉山刊《蘇文忠公文集》(殘,簡稱集丙)、宋黃州刊《東坡先生後集》(殘,簡稱集丁),宋刊《東坡先生和陶淵明詩》(簡稱集戊)、宋刊《集注東坡先生詩前集》(殘,簡稱集注)、宋嘉泰刊施德初、顧景繁《注東坡先生詩》(殘,簡稱施甲)、宋景定補刊施、顧《注東坡先生詩》(殘,簡稱施乙,施甲、施乙合稱施本)、宋黃善夫家塾刊《王狀元集百家注分類東坡先生詩》(簡稱類甲)、宋泉州刊《王狀元集百家注分類東坡先生詩》(殘,簡稱類乙)、元務本書堂刊《增刊校正王狀元集注分類東坡先生詩》(簡稱類丙,類甲、類乙、類丙,合稱類本)、明成化刊《東坡七集》(簡稱七集)、明萬曆刊《重編東坡先生外集》(簡稱外集)、清查初白《補注東坡編年詩》(簡稱查注)、清馮踵息《蘇文忠詩合注》(簡稱合注)。參校資料一為金石碑帖和著錄金石詩文的專著的有關部分;一為清人、近人的蘇詩校勘批語,其中有何義門焯所校清康熙刊《施注蘇詩》(簡稱何校),盧檠齋、紀曉嵐所校清乾隆刊查注(分別簡稱盧校、紀校),章茗簃所校繆藝術風覆明成化《東坡七集》(簡稱章校)。卷四八所收詩篇除《重編東坡先生外集》外,還分別採自《春渚紀聞》、《侯鯖錄》等書,亦據所採各書及有關資料進行校勘。新輯集外詩,編為第四九卷。生平見《宋史·卷三百三十八·蘇軾傳》。 ► 3426篇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