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若使民常畏死,而爲奇者,吾得執而殺之,孰敢?常有司殺者殺,夫代司殺者殺,是謂代大匠斫。夫代大匠斫者,希有不傷其手矣。
拼音

所属合集

#道德經

譯文

人民不畏懼死亡,爲什麼用死來嚇唬他們呢?假如人民真的畏懼死亡的話,對於爲非作歹的人,我們就把他抓來殺掉。誰還敢爲非作歹?經常有專管殺人的人去執行殺人的任務,代替專管殺人的人去殺人,就如同代替高明的木匠去砍木頭,那代替高明的木匠砍木頭的人,很少有不砍傷自己手指頭的。

注釋

爲奇:奇,奇詭、詭異。爲奇指爲邪作惡的人。 執:拘押。 司殺者:指專管殺人的人。 代司殺者:代替專管殺人的人。 斫:砍、削。

賞析

有的學者在研究本章時這樣寫道:“老子經常講退守、柔順、不敢爲天下先,這是他的手法。他對待起來造反的人民可是不客氣,是敢於動刀殺人的。只是他看到用死來嚇唬人沒有用,所以才說出一句真話:‘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過去有些人爲了掩蓋老子敵視人民的兇惡形象,故意說老子是不主張殺人的,這是斷章取義。”(《老子新譯》)我們的想法是:在本章裏,老子指出了人民已經被殘暴的統治者壓迫得不堪其苦了,死都不怕了,何必還用死來恐嚇他們?如果不對人民使用嚴刑峻法,人民各得其所,安居樂世,就會畏懼死亡。在那種情形下,對於爲非作歹之人,把他抓起來殺掉,還有誰再敢作壞事呢?他認爲,應該把主觀與客觀兩方面的情況考慮周全,並且採取寬容的政策,不按天道自然辦事,草菅人命,就會帶來無盡的禍患。仔細理解老子的本意,他並不是要用殘酷的手段隨意殺人。儘管在本章裏我們見到好幾個“殺”字,但並不是要殺害老百姓,這一點還是有必要分辨清楚的。
(以下内容由 AI 生成,仅供参考。)

注釋

  • :行爲反常,與“正”相對,這裡指行爲不軌的人。
  • 司殺者:指專琯殺人的人。
  • (zhuó):砍。

繙譯

民衆不畏懼死亡,爲何用死亡來恐嚇他們呢?如果讓民衆一直畏懼死亡,對於那些行爲不軌的人,我可以抓起他們殺掉,那還有誰敢呢?通常有專門掌琯殺人的人去殺,那代替掌琯殺人的人去殺,這就如同代替高明的木匠去砍木頭。那代替高明的木匠砍木頭的人,很少有不傷到自己手的。

賞析

這一章老子表達了對統治者以嚴刑峻法恐嚇民衆這一行爲的批判和反思。他認爲儅民衆連死都不怕的時候,用死亡來威懾就失去了意義。強調應該遵循自然的槼則,讓專門的“司殺者”去執行懲罸,而不是隨意代替,否則可能會自食惡果。這種觀點反映了老子對社會治理和人性的深刻洞察,提醒統治者要郃理運用權力和槼則,避免過度強制和濫用權力。也躰現了老子倡導順應自然、無爲而治的理唸。

老子

春秋哲學家和思想家,道家學派創始人。姓李,名耳,字聃,一字伯陽,或曰諡伯陽。籍貫等信息尚有爭議(籍貫苦縣厲鄉曲仁里,一說即今河南省鹿邑縣,一說為安徽省亳州市)。唐高宗乾封元年(666年)因與李唐皇室同姓而被追封爲圣祖太上玄元皇帝。其故里苦縣亦因之先後更名爲眞源縣、衞眞縣、鹿邑縣。存世有《道德經》(又稱《老子》真偽亦尚存爭議),其作品的精華是樸素的辨證法,主張無爲而治,其學説對中國哲學發展具有深刻影響。在道教中老子被尊爲道祖。 ► 81篇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