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其要於上,而分其詳於下。

出自 陳亮 的《 中興五論·論執要之道
今朝廷有一政事,而多出於御批;有一委任,而多出於特旨。使政事而皆善,委任而皆當,固足以彰陛下之聖德,而猶不免好詳之名。萬一不然,而徒使宰輔之避事者得用以藉口,此臣愛君之心所不能以自已也。臣願陛下操其要於上,而分其詳於下。
拼音

所属合集

#辯證篇

譯文

現在朝廷有政事,⼤多是由皇帝親⾃批;有地⽅官員委任,也是由皇帝親⾃批的。假如政事都能妥當處置,官員任命都能正確得當,當然⾜以彰顯皇上的功績聖德,但依然不免會有攬權獨斷的不好名聲。如果處置不好,則讓⼿下的宰相⼤⾂不作爲找到了借⼝。這是我忠愛皇上您,所以不得不說的話。我希望皇上要在上⾯抓⼤事、要事,⽽把具體繁雜的事務分給⾂下去做。
(以下内容由 AI 生成,仅供参考。)

註釋

  • 御批:皇帝直接下達的命令或批示。
  • 特旨:專斷的旨意,通常指皇帝個別指定的任命或決策。
  • 宰輔:古代高級官員,如宰相、輔相等,負責協助君主處理政務。
  • 避事者:指那些迴避責任、不願處理政事的人。
  • 藉口:藉口,理由。

翻譯

如今朝廷上的每項政策和人事安排,大多由皇上親自裁決(御批);許多任命也是特別指示(特旨)。如果這些決策都能妥善,確實能彰顯陛下的聖明,但仍可能招致過度干預的名聲。萬一決策有誤,那些逃避職責的宰相級官員便有了藉口,這讓我作爲忠臣的心無法忍受。我希望陛下能在高層把握大方向,而將具體細節交給下面的官員去處理。

賞析

陳亮在這首詩論中,提出了他對朝廷行政管理的建議。他批評了當時皇帝過度干預政務的現象,認爲這樣可能導致決策的質量不穩定,同時也會讓那些推卸責任的官員有藉口。他提倡君主應掌握政策制定的主導權,但又強調分權的重要性,讓具體事務由有能力的下屬執行,以此確保政府運作的效率和公正。這體現了陳亮對於理想政治制度的追求,以及對君主理政智慧的期待。

陳亮

陳亮

陳亮,原名汝能,後改名陳亮,字同甫,號龍川,婺州永康(今屬浙江)人。婺州以解頭薦,因上《中興五論》,奏入不報。孝宗淳熙五年,詣闕上書論國事。後曾兩次被誣入獄。紹熙四年光宗策進士第一,狀元。授籤書建康府判官公事,未行而卒,諡號文毅。所作政論氣勢縱橫,詞作豪放,有《龍川文集》《龍川詞》,宋史有傳。 ► 90篇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