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或使之;止,或尼之。行止,非人所能也。
魯平公將出。嬖人臧倉者請曰:“他日君出,則必命有司所之。今乘輿已駕矣,有司未知所之,敢請。”
公曰:“將見孟子。”
曰:“何哉,君所爲輕身以先於匹夫者?以爲賢乎?禮義由賢者出;而孟子之後喪逾前喪。君無見焉!”
公曰:“諾。”
樂正子入見,曰:“君奚爲不見孟軻也?”
曰:“或告寡人曰:‘孟子之後喪逾前喪’,是以不往見也。”
曰:“何哉,君所謂逾者?前以士,後以大夫;前以三鼎,而後以五鼎與?”
曰:“否。謂棺槨衣衾之美也。”
曰:“非所謂逾也,貧富不同也。”
樂正子見孟子,曰:“克告於君,君爲來見也。嬖人有臧倉者沮君,君是以不果來也。”
曰:“行,或使之;止,或尼之。行止,非人所能也。吾之不遇魯侯,天也。臧氏之子焉能使予不遇哉?”
拼音
所属合集
譯文
魯平公準備要外出。他所寵幸的近臣臧倉請示說:“往日您外出,一定是先通知有關官員要去哪裏。現在您的乘輿已準備好了,那些官員人還不知道要到哪裏去,因此來請示。”
魯平公說:“我要去見孟子。”
臧倉說:“您降低自己的身份主動去見一個普通人,是爲什麼呢?您以爲他是賢人嗎?禮義是由賢人做出表率,然而孟子爲母親辦喪事比爲父親辦喪事還隆重。您別去見他了吧!”
魯平公說:“好吧。”
樂正子進宮見到魯平公,說:“您爲什麼不見孟軻了?”
魯平公說:“有人告訴我說,‘孟子爲母親辦喪事的隆重超過了父親的喪事’,所以我不去見他了。”
樂正子說:“您所說的超過,是指什麼呢?是指先前爲父親辦喪事用士禮,後來爲母親辦喪事用大夫之禮;先前辦喪事用三個鼎,後來用五個鼎嗎?”
魯平公說:“不是的,是指棺槨衣物的華美。”
樂正子說:“這不叫超過,這是前後家境貧富不同而已。”
樂正子去見孟子,說:“我告訴過國君,他本來打算來見您的。有個受寵的近臣臧倉阻止了他,因此他終於沒來。”
孟子說:“來,也許是有人促成的;不來,也許是有人阻止他。不過來或不來,並不是人力所能主宰。我不能被魯君信用,是天意啊。姓臧的傢伙怎能使我見不到魯君呢?”
注釋
魯平公:戰國時魯國國君姬叔,景公的兒子,前316年至前297年在位。
嬖(bì)人:指受寵的姬妾或侍臣。
樂正子:名克,孟子弟子。
後喪、前喪:孟子先喪父,後喪母。後喪指母親的喪事,前喪指父親的喪事。
三鼎:用三個鼎盛供品。五鼎:用五個鼎盛供品。辦喪事時用三鼎是士禮,用五鼎是卿大夫之禮。
棺:內棺。槨:外棺。衣衾(qīn):裝殮死者的衣被。
沮(jǔ):通“阻”。
尼(nǐ):阻止。
賞析
本章是全篇的收尾之篇。魯平公準備去拜訪孟子,他的寵臣臧倉卻勸他別去。於是魯平公沒有去見孟子。後來樂正子知道這事,他對魯平公說,進行了勸說,並給出了理由。當孟子知道這一切後說,魯君來不來,我能否遇魯君,這是天意,非臧家小子所能爲。
其實與魯平公見不見的問題只是一個引子,本章的重點在於孟子的一句話:“行,或使之;止,或尼之。行止,非人所能也。”這就突出了君王對實行仁政的重要性,因爲他們的一言一行,一舉一動,都關係着百姓的安危。選擇實行仁政或者不選擇,都是由他們來決定。但是一個合格的君王,應該優先考慮的是百姓的安危。
在這裏,孟子的說法看似“宿命論”,其實並不是,孟子所說的“天命”,說到底還是人心,是有跡可循的,他所依據的是周文王、老子、孔子等人所揭示的“天”的運行變化規律,是對當人事在當時情形下所應當擔任角色的一種清醒認識。
“沮、尼,皆止之之意也。言人之行,必有人使之者。其止,必有人尼之者。然其所以行所以止,則固有天命,而非此人所能使,亦非此人所能尼也。然則我之不遇,豈臧倉之所能爲哉?”
“此章言聖賢之出處,關時運之盛衰。乃天命之所爲,非人力之可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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