譯文
如果說琴聲發自琴,那把它放進盒子裏爲什麼不響呢?
如果說琴聲發自手,爲何你的手上聽不到聲音?
注釋
若:如果。
何:爲什麼。
序
這首詩講了一個彈琴的道理:一支樂曲的產生單靠琴不行,單靠指頭也不行,還要靠人的思想感情和技術的熟練。琴不難掌握,指頭人人有,但由於人的思想感情和彈琴技術的差異很大,演奏出來的樂曲是否悅耳可就大不一樣了。詩裏用了兩個提問,讓讀者去思考。其實這是一個複雜的美學問題:產生藝術美的主客觀關係。
蘇軾常用詩歌來講道理,所選取的意象大多簡單明瞭,卻能觸及到幽微難言的哲理,引人深思。蘇軾此詩的意蘊與寫法,可能受到上引佛經與韋詩的啓發,詩人以佛偈形式寫出前後,兩句都是一假設一反問,寓答於問,說明要奏出悅耳動聽的曲調,僅有琴或妙指即高明的彈奏技巧是不行的,這就啓迪人們:任何事業的成功,都是客觀條件和主觀能動性結合的結果,此詩表現出詩人探究事物真諦的濃厚興趣,也顯示出詩人樸素的辯證思想,寫得天真活潑,機趣橫生。
賞析
唐朝的韋應物寫了一首《聽嘉陵江水聲寄深上人》:“鑿巖泄奔湍,稱古神禹跡。夜喧山門店,獨宿不安席。水性自雲靜,石中本無聲。如何兩相激,雷轉空山驚?貽之道門舊,了此物我情。”這位作家對水石之間關係的疑惑與領悟,亦同於蘇軾之於琴指。這其實是個高深的哲學問題,因爲在佛教看來,一切都是因緣和合而成,事物與事物之間只是由於發生了聯繫,才得以存在。即如所謂“四大”,《金光明最勝王經·卷五》說:“譬如機關由業轉,地火水風共成身。隨彼因緣招異果,一在一處相違害,如四毒蛇具一篋。”《圓覺經》說:“恆在此念,我今此身,四大和合。”《楞嚴經》曾對什麼是“濁”有一段闡發:“譬如清水,清潔本然,即彼塵土灰沙之倫,本質留礙,二體法爾,性不相循。有世間人取彼土塵,投於淨水,土失留礙,水亡清潔,容貌汩然,名之爲濁。”也就是說,“濁”是塵土和清水發生了作用而形成的。另一段論述說得更爲明確:“譬如琴瑟、箜篌、琵琶,雖有妙音,若無妙指,終不能發。”——蘇軾的詩簡直就是這段話的形象化。
這首詩哲理性很強,富有禪機。佛教視有爲無,視生爲滅,追求無聲無形不生不減,音樂的真實即虛無,所以音樂無所謂真實與否,要以“諧無聲之樂,以自得爲和”、“反聞聞自性,性成無上道”,通過內心的感受而自得、反悟禪道。《題沈君琴》否定了琴、指兩者和音樂之聲的關係,其思想和《楞言經》“聲無既無滅,聲有亦非生,生滅兩圓離,是則常真實”相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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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無需要特別註釋的詞語。
翻譯
如果說琴上有琴聲,那把琴放在匣中怎麼不會鳴響呢?如果說聲音在手指頭上,那爲什麼不在你的手指頭上聽呢?
賞析
這首詩簡短而富有哲理。詩人以樸素的語言探討了琴音產生的原理,指出單純的琴和手指都不能發出琴聲,只有兩者相互配合才能產生美妙的音樂。它既富有趣味性,又蘊含着深刻的道理,啓發人們思考事物之間的相互關係和相互作用,有一種活潑靈動又充滿巧思的意趣。

蘇軾
北宋文學家、書畫家,唐宋八大家之一,眉州眉山(今屬四川)人,字子瞻,一字和仲,號東坡居士。蘇老泉長子,蘇潁濱兄。與父、弟合稱「三蘇」,故又稱「大蘇」。宋仁宗嘉祐二年(1057年)進士。嘉祐六年(1061年),再中制科,授簽書鳳翔府節度判官廳事。宋英宗治平二年(1065年),召除判登聞鼓院,尋試館職,除直史館。治平三年,父卒,護喪歸蜀。宋神宗熙寧二年(1069年),服除,除判官告院兼判尚書祠部,權開封府推官。熙寧四年(1070年),上書論王介甫新法之不便,出為杭州通判。徙知密、徐二州。元豐二年(1079年),移知湖州,因詩托諷,逮赴台獄,史稱「烏台詩案」。獄罷,貶黃州團練副使,本州安置。元豐四年(1081年),移汝州團練副使。元豐八年(1085年)春,得請常州居住,十月起知登州。尋召除起居捨人。宋哲宗元祐元年(1086年)遷中書舍人,改翰林學士兼侍讀。元祐四年(1089年),以龍圖閣學士知杭州。會大旱,飢疾並作,東坡請免上供米,又減價糶常平米,存活甚眾。杭近海,民患地泉咸苦,東坡倡浚河通漕,又沿西湖東西三十里修長堤,民德之。元祐六年(1091年),除翰林學士承旨,尋因讒出知潁州,徙揚州。後以端明殿學士、翰林侍讀學士出知定州。紹聖元年(1094年),貶惠州。紹聖四年(1097年),再貶儋州。累貶瓊州別駕,居昌化。宋徽宗即位,元符三年(1100年)赦還,提舉玉局觀,復朝奉郎。建中靖國元年(1101年),卒於常州,年六十四(按:東坡生於宋仁宗景祐三年十二月十九日,時已入1037年)。宋孝宗時謚文忠。東坡於文學藝術堪稱全才。其文汪洋恣肆,清新暢達,與歐陽文忠並稱「歐蘇」,為唐宋八大家之一;為詩清新豪健,善用誇張比喻,獨具風格,與黃山谷並稱「蘇黃」;作詞開豪放一派,變詞體綺靡之風,下啓南宋,與辛稼軒並稱「蘇辛」;工書,擅行、楷,能自創新意,用筆豐腴跌宕,有天真爛漫之趣,與黃山谷、米元章、蔡君謨並稱宋四家;畫學文與可,喜作枯木怪石,論畫主張神似。有《東坡集》四十卷、《東坡後集》二十卷、《和陶詩》四卷、《東坡七集》、《東坡志林》、《東坡樂府》、《仇池筆記》《論語說》等。《全宋詩》東坡詩,卷一至卷四六,以清道光刊王文誥《蘇文忠公詩編注集成》為底本,卷四七、卷四八,以清乾隆刊馮踵息《蘇文忠詩合注》為底本。校以宋刊半葉十行本《東坡集》《東坡後集》(殘,簡稱集甲)、宋刊半葉十二行本《東坡集》《東坡後集》(殘,簡稱集乙,集甲、集乙合稱集本)、宋眉山刊《蘇文忠公文集》(殘,簡稱集丙)、宋黃州刊《東坡先生後集》(殘,簡稱集丁),宋刊《東坡先生和陶淵明詩》(簡稱集戊)、宋刊《集注東坡先生詩前集》(殘,簡稱集注)、宋嘉泰刊施德初、顧景繁《注東坡先生詩》(殘,簡稱施甲)、宋景定補刊施、顧《注東坡先生詩》(殘,簡稱施乙,施甲、施乙合稱施本)、宋黃善夫家塾刊《王狀元集百家注分類東坡先生詩》(簡稱類甲)、宋泉州刊《王狀元集百家注分類東坡先生詩》(殘,簡稱類乙)、元務本書堂刊《增刊校正王狀元集注分類東坡先生詩》(簡稱類丙,類甲、類乙、類丙,合稱類本)、明成化刊《東坡七集》(簡稱七集)、明萬曆刊《重編東坡先生外集》(簡稱外集)、清查初白《補注東坡編年詩》(簡稱查注)、清馮踵息《蘇文忠詩合注》(簡稱合注)。參校資料一為金石碑帖和著錄金石詩文的專著的有關部分;一為清人、近人的蘇詩校勘批語,其中有何義門焯所校清康熙刊《施注蘇詩》(簡稱何校),盧檠齋、紀曉嵐所校清乾隆刊查注(分別簡稱盧校、紀校),章茗簃所校繆藝術風覆明成化《東坡七集》(簡稱章校)。卷四八所收詩篇除《重編東坡先生外集》外,還分別採自《春渚紀聞》、《侯鯖錄》等書,亦據所採各書及有關資料進行校勘。新輯集外詩,編為第四九卷。生平見《宋史·卷三百三十八·蘇軾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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