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人流貶

· 李益
漢章雖約法,秦律已除名。 謗遠人多惑,官微不自明。 霜風先獨樹,瘴雨失荒城。 疇昔長沙事,三年召賈生。
拼音
(以下内容由 AI 生成,仅供参考。)

註釋

  • 漢章:漢朝的法令。
  • 約法:簡明的法律。
  • 秦律:秦朝的法律。
  • 除名:從名冊中除去名字,指被貶或被開除。
  • 謗遠:被遠方的謠言所誹謗。
  • 官微:官職低微。
  • 霜風:寒冷的風。
  • 瘴雨:指南方熱帶地區的有害雨霧。
  • 疇昔:往昔,過去。
  • 長沙事:指賈誼被貶至長沙的歷史事件。
  • 三年召賈生:指賈誼被貶三年後被召回。

翻譯

漢朝雖有簡明的法律,但秦朝的嚴苛律法已被廢除。 被遠方的謠言所誹謗,人們多有疑惑,官職低微無法自明。 寒冷的風先吹過孤獨的樹,有害的雨霧籠罩着荒涼的城。 回想往昔賈誼被貶至長沙的事蹟,三年後他被召回。

賞析

這首作品通過對比漢章與秦律,表達了法律的變遷與個人的命運。詩中「謗遠人多惑,官微不自明」描繪了被貶者因謠言而受誤解,官職低微難以自辯的困境。後兩句以自然景象「霜風」、「瘴雨」象徵流貶之地的荒涼與艱難,最後以賈誼的典故寄託了對被貶者的同情與希望。整首詩語言凝練,意境深遠,表達了詩人對流貶者的深切關懷和對正義的渴望。

李益

李益

李益,唐代詩人,字君虞,隴西姑臧(今甘肅武威)人,後遷河南洛陽。大曆四年(769)進士,初任鄭縣尉,久不得升遷,建中四年(783)登書判拔萃科。因仕途失意,後棄官在燕趙一帶漫遊。以邊塞詩作名世,擅長絕句,尤其工於七絕。 ► 166篇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