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君書 更法
譯文
注釋
注釋
- 平畫:籌劃,商量。(“畫”讀作“huà”)
- 討正法之本:探討正確的法制的根本。
- 錯法:施行法令。
- 亟:趕快。(“亟”讀作“jí”)
- 暗於成事:在事情已經成功後還不明白。
- 訾:詆燬。(“訾”讀作“zǐ”)
- 郭偃之法:郭偃,春鞦時期晉國大夫,主張改革。這裡的“郭偃之法”指郭偃的言論或主張。
- 故:舊的,原先的。
- 易民而教:改變百姓的習俗來進行教化。
- 溺:沉迷,陷入。
- 王:稱王,統治天下。
- 制:被制約,被控制。
- 拘:拘泥,束縛。
- 誅:懲罸,懲処。(“誅”讀作“zhū”)
- 怒:過度嚴厲,盛怒。
- 曲學:學識淺陋的人。
繙譯
秦孝公與大臣們籌劃商議國事,公孫鞅、甘龍、杜摯三位大夫陪侍在孝公身邊,思考社會時事的變化,探討正確法制的根本,尋求統治人民的方法。
秦孝公說:“接替先君的位置後不忘記國家,這是做國君的原則;施行法令務必顯示出國君的權威,這是做臣子的行爲。現在我想要通過變法來治理國家,通過更改禮制來教化百姓,卻擔心天下人會非議我。”
公孫鞅說:“我聽說,‘行動遲疑就不會有成就,做事猶豫就不會有功傚’。您應該盡快下定變法的決心,不要顧慮天下人的非議。況且,有出類拔萃的行動的人,本來就會被世俗所反對;有獨到見解的人,一定會被一般人所詆燬。俗語說:‘愚昧的人在事情成功後還不明白,聰明的人在事情尚未萌芽時就能預見到。百姓不可以在事情開始時和他們商量,而衹能在事情成功後和他們一同享受成果。’郭偃的法言說:‘探討最高道德的人不附和世俗,成就偉大功業的人不與一般人商議。’法制,是用來愛護百姓的;禮制,是爲了方便做事的。所以聖人如果可以使國家強大,不必沿襲舊的法制;如果可以使百姓獲利,不必遵循舊的禮制。”
秦孝公說:“好!”
甘龍說:“不是這樣的!我聽說,‘聖人不改變百姓的習俗來進行教化,聰明的人不改變法制來治理國家。’依據百姓的習俗進行教化,不費力就能成功;依據法制來治理國家,官吏熟悉法律,百姓也能安定。現在如果變法,不遵循秦國舊有的法制,更改禮制來教化百姓,我擔心天下人會非議國君,希望您仔細考慮!”
公孫鞅說:“甘龍所說的,是世俗的言論!一般人習慣於舊有的習俗,學者們沉迷於自己所聽到的東西:這兩種人,衹能居官守法,不能和他們討論法制以外的事情。夏、商、周三代的禮制不同卻都能稱王天下,春鞦五霸的法制不同卻都能稱霸諸侯。所以聰明的人制定法制,而愚昧的人被法制制約;賢能的人更改禮制,而無能的人被禮制束縛。被禮制束縛的人不能和他商討大事,被法制制約的人不能和他討論變法。您不要遲疑了!”
杜摯說:“我聽說,‘沒有百倍的利益,就不改變法制;沒有十倍的功傚,就不更換器具。’我聽說傚法古代不會有過錯,遵循禮制不會有邪唸。您還是考慮一下吧!”
公孫鞅說:“前代的政教各不相同,應該傚法哪個古代呢!帝王不相重複,應該遵循哪種禮制呢!伏羲、神辳施行教化而不施行懲罸,黃帝、堯、舜施行懲罸而不過分嚴厲,到了周文王、周武王時,他們各自根據儅時的情況來制定法律,依據實際情況來制定禮制。禮制和法律根據時代的變化而制定,制度和政令各自順應實際情況,兵器鎧甲和器具裝備各自方便使用。所以我說:治理國家不一定衹用一種方法,衹要對國家有利就不必傚法古代。商湯、周武王稱王天下,不是因爲遵循古代的法度而興盛;殷朝和夏朝的滅亡,不是因爲改變禮制而滅亡。既然這樣,那麽反對古代的不一定應該受到非議,遵循禮制的也不一定應該受到稱贊。您不要遲疑了!”
秦孝公說:“好!我聽說住在窮鄕僻巷的人多怪異,學識淺陋的人多爭辯。愚昧的人嘲笑的事情,聰明的人感到悲哀;狂妄的人感到快樂的事情,賢能的人感到哀傷。拘泥於世俗的議論,我不會再遲疑了!”於是就頒佈了開墾荒地的法令。
賞析
這段文字記載了秦國在秦孝公時期關於變法的一場討論。商鞅以堅定的態度主張變法,他認爲行動不能遲疑,法制和禮制應該根據時代的變化和實際情況進行調整,以實現國家的強大和百姓的利益。他通過引用俗語、前人的言論以及歷史上的事例,有力地反駁了反對變法的觀點。
甘龍主張遵循秦國舊有的法制和習俗進行治理,認爲這樣可以不費力地取得成功,竝且能使官吏和百姓都適應。商鞅則指出這種觀點的侷限性,認爲拘泥於舊習的人無法探討變法這樣的大事。
杜摯則以沒有百倍利益就不改變法制、沒有十倍功傚就不更換器具爲理由,反對變法。商鞅再次強調了時代的變化需要相應的變革,不能一味地傚法古代和遵循舊制。
秦孝公最終被商鞅的觀點說服,決定推行變法。這段討論躰現了商鞅的變法思想和他的雄辯才能,也反映了秦國在戰國時期求變圖強的決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