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何大令如謹原韻憑弔延平郡王
英年決策智如神,報國忠精不顧身。
氣數朱明嗟已盡,昊天年不假孤臣。
同伸大義策羣雄,忠勇居然獨眼龍。
百折不回匡復志,甘辭印敕海澄公。
樓船南下冀中興,滾滾長江殺氣騰。
獨惜驕兵錯一著,雄師十萬敗金陵。
腹心舊部忍寒盟,戮力誰扶半壁傾。
無限新亭憂國淚,英雄襟上灑縱橫。
割據彈丸力未優,傷心難復舊神州。
更從絕島開生面,富國強兵立遠謀。
星隕東寧傑士亡,殘棋一局著扶桑。
空餘十萬橫磨劍,遺恨還同宋嶽王。
未成浴日補天功,瀛島猶留霸氣雄。
一縷英魂長不泯,安平海上起悲風。
故址荒涼作牧場,彽徊無限感滄桑。
祇今廟貌猶如昨,一樹寒梅照夕陽。
拼音
林維朝
林維朝,攜眷返回福建原籍。明治三十年(1897)以水土不服,加上懷鄉心切,乃挈眷歸臺。明治三十一年(1898)任漢文教師,明治三十三年(1900)辭教職,任新港區街莊長。三十五年(1902)授紳章,四十一年(1908)獲聘爲嘉義廳參事。大正六年(1917)改「登雲書院」春秋二季之樂局爲「舞鳳軒」,獎倡新港北管劇團。十二年(1923)與新港文人共組「鷇音吟社」。生平著有《勞生略歷》、《初囀集》、《怡園吟草》,編有《怡園唱和集》等。2006年林維朝曾孫媳陳素雲選錄編訂其生平作品爲《林維朝詩文集》,由國史館出版。〖參考張子文等《臺灣歷史人物小傳:明清暨日據時期》,臺北:國家圖書館,2003年12月;陳素雲主編《林維朝詩文集》,臺北:國史館,2006年11月。〗茲以陳素雲編《林維朝詩文集》爲底本,參考《初囀集》稿本、《怡園唱和集》稿本,以及黃哲永先生收藏之《怡園吟草》,與《臺灣日日新報》、《臺南新報》、《慶饗老典錄》、《采詩集》、《櫟社課卷》、《東寧擊鉢吟前後集》、《臺灣詩鈔》所刊登林維朝詩增補編校。(江寶釵、陳素雲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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