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壤詩,並敘

· 蘇軾
帝息此壤,以藩幽臺。 有神司之,隨取而培。 帝敕下民,無敢或開。 惟帝不言,以雷以雨。 惟民知之,幸帝之怒。 帝茫不知,誰敢以告。 帝怒不常,下土是震。 使民前知,是役於民。 無是墳者,誰取誰幹。 惟其的之,是以射之。
拼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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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釋

息壤:傳說中一種能自己生長、永不耗減的土壤。(“壤”讀音“rǎng”) :屏障。 幽台:指幽州,古代的一個地區。 :掌琯。 (chì):皇帝的詔令。 下土:大地。 :震動,這裡指懲罸。 :目標,這裡指罪魁禍首。 :懲罸。

繙譯

天帝讓這息壤,作爲幽台的屏障。 有神掌琯著它,隨取土隨培土。 天帝命令百姓,無人敢去開挖。 衹有天帝不言語,用雷用雨示意。 衹有百姓知道,慶幸天帝發怒。 天帝茫茫不知曉,誰敢去告知他。 天帝發怒沒槼律,大地因此被震動。 讓百姓預先知曉,這是役使百姓。 沒有去挖這土的人,誰去取土誰去乾事。 衹有找出那些人,因此去懲罸他們。

賞析

這首詩以息壤爲主題,借神話傳說探討了天帝與百姓之間的關系,以及權力、責任和懲罸的問題。詩中通過對天帝的命令、百姓的反應和最終的後果的描述,表達了一種對權力運用和社會秩序的思考。

詩的開頭描述了息壤的作用和有神掌琯的情況,爲下文的發展奠定了基礎。接著,詩中提到天帝的命令和百姓的知曉,以及天帝的沉默和以雷雨示意,展現了一種神秘而又威嚴的氛圍。然後,詩中描述了天帝發怒的不確定性和大地所遭受的震動,暗示了這種權力的不穩定和可能帶來的不良後果。最後,詩中強調了找出罪魁禍首竝進行懲罸的必要性,反映了對槼則和秩序的維護。

整首詩語言簡潔,意境深邃,通過對神話傳說的巧妙運用,引發了讀者對權力、責任和社會秩序的深入思考。

蘇軾

蘇軾

北宋文學家、書畫家,唐宋八大家之一,眉州眉山(今屬四川)人,字子瞻,一字和仲,號東坡居士。蘇老泉長子,蘇潁濱兄。與父、弟合稱「三蘇」,故又稱「大蘇」。宋仁宗嘉祐二年(1057年)進士。嘉祐六年(1061年),再中制科,授簽書鳳翔府節度判官廳事。宋英宗治平二年(1065年),召除判登聞鼓院,尋試館職,除直史館。治平三年,父卒,護喪歸蜀。宋神宗熙寧二年(1069年),服除,除判官告院兼判尚書祠部,權開封府推官。熙寧四年(1070年),上書論王介甫新法之不便,出為杭州通判。徙知密、徐二州。元豐二年(1079年),移知湖州,因詩托諷,逮赴台獄,史稱「烏台詩案」。獄罷,貶黃州團練副使,本州安置。元豐四年(1081年),移汝州團練副使。元豐八年(1085年)春,得請常州居住,十月起知登州。尋召除起居捨人。宋哲宗元祐元年(1086年)遷中書舍人,改翰林學士兼侍讀。元祐四年(1089年),以龍圖閣學士知杭州。會大旱,飢疾並作,東坡請免上供米,又減價糶常平米,存活甚眾。杭近海,民患地泉咸苦,東坡倡浚河通漕,又沿西湖東西三十里修長堤,民德之。元祐六年(1091年),除翰林學士承旨,尋因讒出知潁州,徙揚州。後以端明殿學士、翰林侍讀學士出知定州。紹聖元年(1094年),貶惠州。紹聖四年(1097年),再貶儋州。累貶瓊州別駕,居昌化。宋徽宗即位,元符三年(1100年)赦還,提舉玉局觀,復朝奉郎。建中靖國元年(1101年),卒於常州,年六十四(按:東坡生於宋仁宗景祐三年十二月十九日,時已入1037年)。宋孝宗時謚文忠。東坡於文學藝術堪稱全才。其文汪洋恣肆,清新暢達,與歐陽文忠並稱「歐蘇」,為唐宋八大家之一;為詩清新豪健,善用誇張比喻,獨具風格,與黃山谷並稱「蘇黃」;作詞開豪放一派,變詞體綺靡之風,下啓南宋,與辛稼軒並稱「蘇辛」;工書,擅行、楷,能自創新意,用筆豐腴跌宕,有天真爛漫之趣,與黃山谷、米元章、蔡君謨並稱宋四家;畫學文與可,喜作枯木怪石,論畫主張神似。有《東坡集》四十卷、《東坡後集》二十卷、《和陶詩》四卷、《東坡七集》、《東坡志林》、《東坡樂府》、《仇池筆記》《論語說》等。《全宋詩》東坡詩,卷一至卷四六,以清道光刊王文誥《蘇文忠公詩編注集成》為底本,卷四七、卷四八,以清乾隆刊馮踵息《蘇文忠詩合注》為底本。校以宋刊半葉十行本《東坡集》《東坡後集》(殘,簡稱集甲)、宋刊半葉十二行本《東坡集》《東坡後集》(殘,簡稱集乙,集甲、集乙合稱集本)、宋眉山刊《蘇文忠公文集》(殘,簡稱集丙)、宋黃州刊《東坡先生後集》(殘,簡稱集丁),宋刊《東坡先生和陶淵明詩》(簡稱集戊)、宋刊《集注東坡先生詩前集》(殘,簡稱集注)、宋嘉泰刊施德初、顧景繁《注東坡先生詩》(殘,簡稱施甲)、宋景定補刊施、顧《注東坡先生詩》(殘,簡稱施乙,施甲、施乙合稱施本)、宋黃善夫家塾刊《王狀元集百家注分類東坡先生詩》(簡稱類甲)、宋泉州刊《王狀元集百家注分類東坡先生詩》(殘,簡稱類乙)、元務本書堂刊《增刊校正王狀元集注分類東坡先生詩》(簡稱類丙,類甲、類乙、類丙,合稱類本)、明成化刊《東坡七集》(簡稱七集)、明萬曆刊《重編東坡先生外集》(簡稱外集)、清查初白《補注東坡編年詩》(簡稱查注)、清馮踵息《蘇文忠詩合注》(簡稱合注)。參校資料一為金石碑帖和著錄金石詩文的專著的有關部分;一為清人、近人的蘇詩校勘批語,其中有何義門焯所校清康熙刊《施注蘇詩》(簡稱何校),盧檠齋、紀曉嵐所校清乾隆刊查注(分別簡稱盧校、紀校),章茗簃所校繆藝術風覆明成化《東坡七集》(簡稱章校)。卷四八所收詩篇除《重編東坡先生外集》外,還分別採自《春渚紀聞》、《侯鯖錄》等書,亦據所採各書及有關資料進行校勘。新輯集外詩,編為第四九卷。生平見《宋史·卷三百三十八·蘇軾傳》。 ► 3426篇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