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必先腐也,而後蟲生之;人必先疑也,而後讒入之。

出自 蘇軾 的《 范增論
漢用陳平計,閒疏楚君臣,項羽疑范增與漢有私,稍奪其權。增大怒曰:「天下事大定矣,君王自爲之,願賜骸骨,歸卒伍。」歸未至彭城,疽發背死。蘇子曰:「增之去,善矣。不去,羽必殺增。獨恨其不早耳。」然則當以何事去?增勸羽殺沛公,羽不聽,終以此失天下,當以是去耶?曰:「否。增之欲殺沛公,人臣之分也;羽之不殺,猶有君人之度也。增曷爲以此去哉?《易》曰:『知幾其神乎!』《詩》曰:『如彼雨雪,先集爲霰。』增之去,當於羽殺卿子冠軍時也。」 陳涉之得民也,以項燕、扶蘇。項氏之興也,以立楚懷王孫心;而諸侯叛之也,以弒義帝。且義帝之立,增爲謀主矣。義帝之存亡,豈獨爲楚之盛衰,亦增之所與同禍福也;未有義帝亡,而增獨能久存者也。羽之殺卿子冠軍也,是弒義帝之兆也。其弒義帝,則疑增之本也,豈必待陳平哉?物必先腐也,而後蟲生之;人必先疑也,而後讒入之。陳平雖智,安能閒無疑之主哉? 吾嘗論義帝,天下之賢主也。獨遣沛公入關,而不遣項羽;識卿子冠軍於稠人之中,而擢以爲上將,不賢而能如是乎?羽既矯殺卿子冠軍,義帝必不能堪,非羽弒帝,則帝殺羽,不待智者而後知也。增始勸項梁立義帝,諸侯以此服從。中道而弒之,非增之意也。夫豈獨非其意,將必力爭而不聽也。不用其言,而殺其所立,羽之疑增,必自是始矣。方羽殺卿子冠軍,增與羽比肩而事義帝,君臣之分未定也。爲增計者,力能誅羽則誅之,不能則去之,豈不毅然大丈夫也哉?增年已七十,合則留,不合即去,不以此時明去就之分,而欲依羽以成功名,陋矣!雖然,增,高帝之所畏也;增不去,項羽不亡。嗚呼!增亦人傑也哉!
拼音

所属合集

#廉政篇

譯文

劉邦採用了陳平的計策,離間疏遠楚國君臣。項羽懷疑范增和漢國私下勾結,漸漸剝奪他的權力。范增大怒,説:「天下大事已經大致確定了,君王自己處理吧。希望能讓我告老還鄉。」回鄉時,還沒到彭城,就因背上癰疽發作而死。蘇子説,范增離去是好事,若不離去,項羽一定會殺他。衹遺憾他沒有早早離開而已。既如此,那麼范增應當在什麼時候離開呢?當初范增勸項羽殺沛公,項羽不聽;終因此而失去天下;應當在此時離去嗎?回答説,不。范增想要殺死沛公,是做臣子的職責。項羽不殺劉邦,還顯得有君王的度量。范增怎能在此時離去呢?《易經》説:「知道選擇恰當時機,那不是很神明嗎?」《詩經》説:「觀察那氣象,若要下雪,水氣必定先聚集成霰。」范增離去,應當在項羽殺卿子冠軍的時候。 陳涉能夠得民心,因爲打出了楚將項燕和公子扶蘇的旗幟。項氏的興盛,因爲擁立了楚懷王孫心;而諸侯背叛他,也是因爲他謀殺了義帝。況且擁立義帝,范增實爲主謀。義帝的存亡,豈止決定楚國的盛衰;范增也與此禍福相關。絕沒有義帝被殺,而單單范增能夠長久得生的道理。項羽殺卿子冠軍;就是謀殺義帝的先兆;他殺義帝,就是懷疑范增的根本。難道還要等到陳平出反間之計嗎?物品必定先腐爛了,然後才能生蛆蟲;人必定先有了懷疑之心,然後讒言才得以聽入。陳平雖説智慧過人,又怎麼能夠離間沒有疑的君主呢? 我曾經評論義帝;稱他是天下的賢君。僅僅是派遣沛公入關而不派遣項羽,在稠人廣衆之中識別卿子冠軍、並且提拔他做上將軍這兩件事,若不是賢明之君能做到這些嗎?項羽既然假託君王之命殺死了卿子冠軍,義帝必然不能容忍。因此,不是項羽謀殺義帝,就是義帝殺了項羽,這用不着智者指點就可知道了。范增當初勸項梁擁立義帝,諸侯因此而服從;中途謀殺義帝,必不是范增的主意;其實豈但不是他的主意;他必然力爭而卻沒有被接受。不採用他的忠告而殺死他所擁立之人,項羽懷疑范增,一定是從這時就開始了。在項羽殺卿子冠軍之時,項羽和范增並肩侍奉義帝,還沒有確定君臣之身份,如果替范增考慮,有能力誅殺項羽就殺了他,不能殺他就離開他,豈不是毅然決然的男子漢嗎?范增年齡已經七十歲,意見相合就留下來,意見不合就離開他,不在這個時候弄清去、留的分寸,卻想依靠項羽而成就功名,淺陋啊!即使這樣,范增還是被漢高祖所畏懼。范增不離去,項羽就不會滅亡。唉,范增也是人中的豪傑呀!

注釋

幾:事物發生變化的細微跡象。 卿子冠軍:指宋義。公元前207年,秦圍趙,楚懷王封宋義爲上將軍,項羽爲次將軍,范增爲末將軍,救趙,途中,宋義畏縮不前,羽矯詔殺之。 楚懷王孫心:即楚懷王的孫子熊心,項梁擁立他爲王,仍稱懷王。項羽稱霸後尊稱熊心爲義帝。

《范增論》出自《古文觀止·卷十》,作者蘇軾。本文是蘇軾早期的史論。文中蘇軾對范增是否該離去以及什麼時候離去表達了自己的觀點。作者當時閱歷不深所以其中提出了一些范增應該殺死項羽的書生之見。但文章立意不落俗套能翻空出奇隨機生發,極盡迴環變換的姿態。在寫作技巧上從一點展開多方證明反復推測設想層層深入邏輯嚴密對後代的應試文章影響很大。
(以下内容由 AI 生成,仅供参考。)

注釋

  • 善矣:好得很。
  • :遺憾。
  • 曷爲:爲何,爲什麽(hé )。
  • 知幾其神乎:能夠預知事物微小的征兆,就近於神了(jī)。 幾,預兆,細微的跡象。
  • :雪珠,小冰粒(xiàn )。
  • 卿子冠軍:指宋義,楚懷王任命的上將軍,在項梁死後統領楚軍。項羽假托楚懷王的命令殺死了宋義 ,自號上將軍。
  • :臣下殺死君主(shì )。
  • :假托(jiǎo)。
  • 去就:離去或畱下。

繙譯

囌軾說:“範增離去,是很明智的。如果不離去,項羽必定會殺了範增。衹是遺憾他沒有早早離開罷了。”既然這樣,那麽範增應儅因爲什麽事而離開呢?範增勸項羽殺沛公,項羽不聽,最終因此失去天下,應儅因爲這件事離開嗎?廻答說:“不是。範增想要殺沛公,這是做臣子的職責;項羽不殺,還顯現出一種君主的度量。範增爲什麽要因爲這件事離開呢?《易經》說:‘能夠預知事物微小的征兆,就近於神了!’《詩經》說:‘就像那雨雪交加的天氣,開始時是先下小冰粒。’範增離去,應儅在項羽殺卿子冠軍的時候。” 陳涉得到民心,是因爲聲稱項燕還活著。項氏能夠興起,是因爲擁立了楚懷王的孫子熊心;而後來諸侯背叛他,是因爲他殺了義帝。況且義帝的擁立,範增是主謀。義帝的生死存亡,哪裡衹是關系到楚國的興衰成敗,也是和範增禍福與共的啊;不會有義帝死了而範增還能長久生存的道理。項羽殺卿子冠軍,這就是殺義帝的預兆。他要殺義帝,便是懷疑範增的根源,難道一定要等陳平(使用反間計)嗎?東西一定是先腐爛了,然後才會生蟲子;人一定是先有了疑心,然後讒言才會乘虛而人。陳平雖然聰明,又怎麽能離間沒有疑心的君主呢? 我曾經評論義帝,覺得他是天下的賢君。衹派遣沛公進入函穀關,而不派遣項羽;在衆多人中賞識卿子冠軍,還提拔他做上將軍,不是賢明之主能做到這樣嗎?項羽既然假托懷王之命殺了卿子冠軍,義帝一定不能忍受。不是項羽殺了義帝,就是義帝殺了項羽,這是不用聰明人指點也能知道的。範增起初勸項梁擁立義帝,諸侯因此而服從。中途項羽卻殺了義帝,這不是範增的本意。哪裡衹是不是他的本意,他一定會極力勸阻而項羽不聽。不採用他的意見,還殺了他所擁立的人,項羽對範增的懷疑一定是從這時開始的。 儅項羽殺卿子冠軍時,範增和項羽一同侍奉義帝,君臣的名分還沒有確定。爲範增考慮,如果有能力殺了項羽就殺了他,如果做不到就離開,這難道不是堅毅的大丈夫所爲嗎?範增年紀已經七十嵗,意見相郃就畱下,不郃就離開,不在這時明確去畱的原則,卻還想依靠項羽來成就功名,實在是淺陋啊!雖然如此,範增是漢高祖所畏懼的人物;如果範增不離去,項羽就不會滅亡。範增也算是人中的豪傑啊!

賞析

本文是囌軾的一篇史論,以獨特眡角對範增在楚漢之爭中的去畱問題展開深入探討。開篇直接表明觀點,指出範增離開項羽是正確的,但遺憾其沒有盡早離開。接著通過對範增欲殺沛公、項羽的行爲以及義帝相關事件的分析,層層遞進闡述範增應在項羽殺卿子冠軍之時離開的原因。囌軾強調義帝的存亡與範增禍福相連,項羽殺卿子冠軍是弑義帝預兆,也是懷疑範增的開耑。文章還深入剖析了範增儅時的処境和應有的抉擇,批評他不能果斷決定去畱。全文邏輯嚴密,議論縱橫,同時借古論今,蘊含著囌軾對歷史人物命運的深入思考和對爲人処世原則的深刻見解,展現了囌軾卓越的史論才華和敏銳的洞察力 。

蘇軾

蘇軾

北宋文學家、書畫家,唐宋八大家之一,眉州眉山(今屬四川)人,字子瞻,一字和仲,號東坡居士。蘇老泉長子,蘇潁濱兄。與父、弟合稱「三蘇」,故又稱「大蘇」。宋仁宗嘉祐二年(1057年)進士。嘉祐六年(1061年),再中制科,授簽書鳳翔府節度判官廳事。宋英宗治平二年(1065年),召除判登聞鼓院,尋試館職,除直史館。治平三年,父卒,護喪歸蜀。宋神宗熙寧二年(1069年),服除,除判官告院兼判尚書祠部,權開封府推官。熙寧四年(1070年),上書論王介甫新法之不便,出為杭州通判。徙知密、徐二州。元豐二年(1079年),移知湖州,因詩托諷,逮赴台獄,史稱「烏台詩案」。獄罷,貶黃州團練副使,本州安置。元豐四年(1081年),移汝州團練副使。元豐八年(1085年)春,得請常州居住,十月起知登州。尋召除起居捨人。宋哲宗元祐元年(1086年)遷中書舍人,改翰林學士兼侍讀。元祐四年(1089年),以龍圖閣學士知杭州。會大旱,飢疾並作,東坡請免上供米,又減價糶常平米,存活甚眾。杭近海,民患地泉咸苦,東坡倡浚河通漕,又沿西湖東西三十里修長堤,民德之。元祐六年(1091年),除翰林學士承旨,尋因讒出知潁州,徙揚州。後以端明殿學士、翰林侍讀學士出知定州。紹聖元年(1094年),貶惠州。紹聖四年(1097年),再貶儋州。累貶瓊州別駕,居昌化。宋徽宗即位,元符三年(1100年)赦還,提舉玉局觀,復朝奉郎。建中靖國元年(1101年),卒於常州,年六十四(按:東坡生於宋仁宗景祐三年十二月十九日,時已入1037年)。宋孝宗時謚文忠。東坡於文學藝術堪稱全才。其文汪洋恣肆,清新暢達,與歐陽文忠並稱「歐蘇」,為唐宋八大家之一;為詩清新豪健,善用誇張比喻,獨具風格,與黃山谷並稱「蘇黃」;作詞開豪放一派,變詞體綺靡之風,下啓南宋,與辛稼軒並稱「蘇辛」;工書,擅行、楷,能自創新意,用筆豐腴跌宕,有天真爛漫之趣,與黃山谷、米元章、蔡君謨並稱宋四家;畫學文與可,喜作枯木怪石,論畫主張神似。有《東坡集》四十卷、《東坡後集》二十卷、《和陶詩》四卷、《東坡七集》、《東坡志林》、《東坡樂府》、《仇池筆記》《論語說》等。《全宋詩》東坡詩,卷一至卷四六,以清道光刊王文誥《蘇文忠公詩編注集成》為底本,卷四七、卷四八,以清乾隆刊馮踵息《蘇文忠詩合注》為底本。校以宋刊半葉十行本《東坡集》《東坡後集》(殘,簡稱集甲)、宋刊半葉十二行本《東坡集》《東坡後集》(殘,簡稱集乙,集甲、集乙合稱集本)、宋眉山刊《蘇文忠公文集》(殘,簡稱集丙)、宋黃州刊《東坡先生後集》(殘,簡稱集丁),宋刊《東坡先生和陶淵明詩》(簡稱集戊)、宋刊《集注東坡先生詩前集》(殘,簡稱集注)、宋嘉泰刊施德初、顧景繁《注東坡先生詩》(殘,簡稱施甲)、宋景定補刊施、顧《注東坡先生詩》(殘,簡稱施乙,施甲、施乙合稱施本)、宋黃善夫家塾刊《王狀元集百家注分類東坡先生詩》(簡稱類甲)、宋泉州刊《王狀元集百家注分類東坡先生詩》(殘,簡稱類乙)、元務本書堂刊《增刊校正王狀元集注分類東坡先生詩》(簡稱類丙,類甲、類乙、類丙,合稱類本)、明成化刊《東坡七集》(簡稱七集)、明萬曆刊《重編東坡先生外集》(簡稱外集)、清查初白《補注東坡編年詩》(簡稱查注)、清馮踵息《蘇文忠詩合注》(簡稱合注)。參校資料一為金石碑帖和著錄金石詩文的專著的有關部分;一為清人、近人的蘇詩校勘批語,其中有何義門焯所校清康熙刊《施注蘇詩》(簡稱何校),盧檠齋、紀曉嵐所校清乾隆刊查注(分別簡稱盧校、紀校),章茗簃所校繆藝術風覆明成化《東坡七集》(簡稱章校)。卷四八所收詩篇除《重編東坡先生外集》外,還分別採自《春渚紀聞》、《侯鯖錄》等書,亦據所採各書及有關資料進行校勘。新輯集外詩,編為第四九卷。生平見《宋史·卷三百三十八·蘇軾傳》。 ► 3426篇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