壬寅十月再會同年陳戚畹宅

曾綴金閨籍,欣聯玉露卮。 杏花三月宴,蓂莢八年期。 文采當朝彥,章縫此會奇。 同心何所願,隨分答明時。
拼音

所属合集

#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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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壬寅:干支紀年法中的一個年份,這裏具體指明代的一個壬寅年。
  • 同年:科舉時代稱同榜考中的人,這裏指同一年考中進士的朋友。
  • 陳戚畹:人名,可能是作者的朋友或同僚。
  • 金閨籍:指朝廷的官籍,金閨即朝廷。
  • 玉露卮:玉製的酒杯,卮是古代的一種酒器。
  • 杏花三月宴:指春天杏花盛開時的宴會。
  • 蓂莢(míng jiá):古代傳說中的一種瑞草,每月初一至十五,每天生一莢,十六以後,每天落一莢,用來記日期。
  • 八年期:指八年的時間。
  • 文采當朝彥:指當時朝廷中有才華的文士。
  • 章縫:指文章的結構和縫合,比喻文章的組織和構思。
  • 隨分:按照自己的本分或能力。
  • 明時:指明君治理下的時代。

翻譯

曾在朝廷的官籍上並列,欣喜地舉杯共飲玉露酒。 春天杏花盛開時我們曾共宴,轉眼已是八年時光。 我們都是當時朝廷中有才華的文士,這次聚會真是難得。 我們共同的願望是什麼?就是儘自己的本分,迴應這個明君治理的時代。

賞析

這首作品表達了作者與同年進士陳戚畹重逢的喜悅,以及對過去時光的懷念和對未來的期許。詩中「金閨籍」、「玉露卮」等詞語描繪了他們曾經的榮耀和歡聚,而「杏花三月宴」、「蓂莢八年期」則巧妙地表達了時間的流逝。最後兩句表達了他們的共同願望,即在明君的治理下,儘自己的職責,爲時代做出貢獻。整首詩語言典雅,意境深遠,情感真摯。

黃廷用

明福建莆田人,字汝行,號少村、四素居士。嘉靖十四年進士。選庶吉士,授翰林檢討,歷司經局洗馬兼翰林侍講,以言官論,出爲衡州府通判,累官至工部右侍郎,又被論罷歸。倭寇陷莆田,被俘,歷五月乃得歸。有《少村漫稿》。 ► 557篇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