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作其二

· 王佐
後至先皇弘治初,大禁貢獻民熙和。 振儋金香罷唐例,南寧銀姜無宋科。 民賴優遊三十載,肇此厲階誰復再。 公賄私貢恐已遲,誰體聖心存海外。 妻號兒哭無朝夕,催奴那知更下石。 誰能臨武叫天閽,守有徐方留郡跡。
拼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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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弘治:明朝第九位皇帝明孝宗朱祐樘的年號,公元1488年至1505年。
  • 熙和:和諧繁榮。
  • 振儋金香:指停止向朝廷進貢金香,儋州(今海南儋州市)特產。
  • 唐例:唐朝的慣例。
  • 南寧銀姜:南寧(今廣西南寧市)特產的銀姜。
  • 宋科:宋朝的稅制。
  • 優遊:悠閒自得。
  • 肇此厲階:開始這種嚴厲的措施。
  • 公賄私貢:官方賄賂和私人進貢。
  • 聖心:皇帝的心意。
  • 海外:指遠離中央的邊遠地區。
  • 催奴:催促勞役。
  • 下石:落井下石,比喻趁人之危加以陷害。
  • 臨武:地名,今湖南省臨武縣。
  • 天閽:天宮的門,比喻朝廷。
  • 徐方:地名,今江蘇省徐州市。
  • 郡跡:地方的痕跡,指地方的實際情況。

翻譯

在明朝先皇弘治初年,禁止了各地的進貢,使得民衆生活和諧繁榮。停止了儋州的金香進貢,結束了唐朝的慣例;南寧的銀姜也不再按宋朝的稅制徵收。民衆因此享受了三十年的悠閒生活,但這種嚴厲的措施是誰再次開始的呢?官方賄賂和私人進貢恐怕已經來不及了,有誰真正理解皇帝的心意,關心邊遠地區呢?那裏的人們無日無夜地哭泣,勞役的催促更是雪上加霜。誰能到朝廷去訴說這些苦難,守衛徐方,留下地方的真實情況呢?

賞析

這首作品反映了明朝弘治年間對地方進貢政策的改變及其對民衆生活的影響。詩中,王佐通過對歷史的回顧和對現實的批判,表達了對民衆疾苦的同情和對朝廷政策的質疑。他通過對比弘治初年的政策與後來的變化,揭示了政策變動對民衆生活的深遠影響,以及朝廷與邊遠地區之間的隔閡。詩人的語言簡練而富有力度,情感深沉,體現了對國家和民衆深切的關懷。

王佐

明廣東海豐人。永樂中舉人。入國子監,以學行聞。擢吏科給事中。器宇凝重,奏對詳雅,爲宣宗所知,超拜戶部侍郎,巡視太倉、臨清、德州諸倉積弊。正統七年進尚書,調劑國用,節縮有方。死於土木之變。 ► 357篇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