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律師歸婺州

· 張籍
京中開講已多時,曾作壇頭證戒師。 歸到雙溪橋北寺,鄉僧爭就學威儀。
拼音
(以下内容由 AI 生成,仅供参考。)

註釋

  • 京中:指京城。
  • 開講:指講經說法。
  • 壇頭:指講壇。
  • 證戒:指傳授戒律。
  • 雙溪橋:地名,位於婺州(今浙江金華)。
  • 鄉僧:指當地的僧人。
  • 爭就:爭相前來。
  • 學威儀:學習佛教的儀軌和威嚴。

翻譯

在京城講經說法已經很久了,曾經在講壇上當過傳授戒律的老師。 回到婺州雙溪橋北的寺廟,當地的僧人們爭相前來學習佛教的儀軌和威嚴。

賞析

這首作品描繪了一位律師(佛教中的法律師,負責傳授戒律)從京城回到婺州的經歷。詩中通過「京中開講」和「曾作壇頭證戒師」展現了律師在京城的講學經歷和地位,而「歸到雙溪橋北寺」則點明瞭他的歸鄉之地。最後一句「鄉僧爭就學威儀」生動地表現了當地僧人對律師的尊敬和學習的渴望,也反映了律師在佛教界的影響力和威望。整首詩語言簡練,意境深遠,表達了作者對律師的敬仰之情。

張籍

張籍

張籍,字文昌,唐代詩人,和州烏江(今安徽和縣)人。郡望蘇州吳(今江蘇蘇州),漢族,先世移居和州,遂爲和州烏江(今安徽和縣烏江鎮)人。世稱“張水部”、“張司業”。張籍爲韓門大弟子,其樂府詩與王建齊名,並稱“張王樂府”,著名詩篇有《塞下曲》《徵婦怨》《採蓮曲》《江南曲》《秋思》等。 ► 444篇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