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風詩十篇治風詩五篇其五至理

· 元結
理何爲兮,系修文德。 加之清一,莫不順則。 意彼刑法,設以化人。 致使無之,而化益純。 所謂代刑,以道去殺。 嗚呼嗚呼,人不斯察。
拼音
(以下内容由 AI 生成,仅供参考。)

註釋

  • 至理:最高的道理,指治理國家的根本原則。
  • 系修文德:指通過修養文化和德行來治理國家。
  • 清一:指政治清明,國家統一。
  • 順則:遵循法則。
  • 刑法:法律和刑罰。
  • 化人:教化人民。
  • 代刑:用道德教化代替刑罰。
  • 以道去殺:用道德和教化來消除殺戮。

翻譯

治理國家應該依靠什麼原則呢?那就是通過修養文化和德行來治理。如果政治清明,國家統一,那麼沒有人不遵循法則。那些法律和刑罰,設立的目的是爲了教化人民。即使沒有刑罰,教化也會更加純粹。這就是所謂的用道德教化來代替刑罰,用道德和教化來消除殺戮。唉,唉,人們往往不理解這一點。

賞析

這首詩表達了元結對於治理國家的理念,強調了文化和德行的重要性,以及道德教化的力量。他認爲,通過修養文化和德行,可以實現政治清明和國家統一,從而使人民自然而然地遵循法則。同時,他也提出了用道德教化來代替刑罰的觀點,認爲這樣可以消除殺戮,實現更加純粹的教化。整首詩語言簡練,意境深遠,表達了作者對於治理國家的深刻思考和理想追求。

元結

元結

元結,字次山,號漫叟、聱叟,唐代文學家、洛陽(今河南洛陽)人,後遷汝州魯山(今屬河南),天寶六載(747)應舉落第後,歸隱商餘山。天寶十二載進士及第。安祿山反,曾率族人避難猗玗洞(今湖北大冶境內),因號猗玗子。乾元二年(759),任山南東道節度使史翽幕參謀,招募義兵,抗擊史思明叛軍,保全十五城。代宗時,任道州刺史,調容州,加封容州都督充本管經略守捉使,政績頗豐。約大曆七年(約772年)入朝,後卒於長安。 ► 102篇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