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合集
譯文
賢明的縣令啊,你的心胸如此開闊,令人敬佩。我自己憑藉着虛名居官,不免玷辱士林。
不如退歸田園吧,可惜還沒有退隱的條件。我期盼着像你一樣歸隱鄉里,不知要等到何時。
注釋
減字木蘭花:《木蘭花》原爲唐教坊曲,《金奩集》入「林鐘商調」。《花間集》所録三首各不相同,茲以韋端己詞爲準。五十五字,前後闋各三仄韻,不同部換叶。《尊前集》所録皆五十六字體,北宋以後多遵用之。《樂章集》及《張子野詞》幷入「林鐘商」。其名《木蘭花令》者,《樂章集》入「仙呂調」,前後闋各三仄韻(平仄句式與《玉樓春》全同,但《樂章集》以《玉樓春》入「大石調」,似又有區別)。別有《減字木蘭花》,《張子野詞》入「林鐘商」,《樂章集》入「仙呂調」。四十四字,前後闋第一、三句各減三字,改爲平仄韻互換格,毎闋兩仄韻、兩平韻。又有《偸聲木蘭花》,入「仙呂調」。五十字,衹兩闋幷於第三句各減三字,平仄韻互換,與《減字木蘭花》相同。宋教坊複演爲《木蘭花慢》,《樂章集》入「南呂調」,一百一字,前闋五平韻,後闋七平韻。茲陳五格,以見一曲演化之由,他可類推。
「送東武令趙晦之失官歸海州」:元延祐本作「送東武令趙昶失官歸海州」。明呉訥鈔本、《蘇長公二妙集》本、毛本作「送東武令趙晦之」。
東武:密州髙密縣。後魏置髙密郡,治所在髙密。《欽定大淸一統志·巻一百三十四·〈靑州府·諸城縣〉》:「諸城縣,在府東南二百八十里,東西距九十里,南北距一百八十里。東至萊州府膠州界四十里,西至沂州府莒州界五十里,南至沂州府日照縣界一百二十里,北至安邱縣界六十里,東南至海一百五十里,西南至日照縣界七十里,東北至萊州府髙密縣界五十里,西北至安邱縣界九十里。本春秋時,魯諸邑及齊琅邪邑地。秦置琅邪郡。漢初置東武縣,爲郡治并領琅邪諸縣,後漢改置琅邪國,於開陽以東武等三縣爲屬。三國魏因之。晉初省琅邪縣,以東武諸縣屬城陽郡,太康十年屬東莞郡。宋以東武縣分屬平昌郡。後魏永安二年,置東武郡兼置膠州。北齊改置髙密郡,仍置膠州省諸縣入之。隋開皇初,郡廢,五年改州曰密州,十八年改東武縣曰諸城,大業初州廢爲髙密郡。唐武徳五年,復曰密州。天寶元年,復曰髙密郡。乾元元年,復曰密州,屬河南道。宋曰密州髙密郡,開寳五年升安化軍節度,屬京東東路。金曰密州,屬山東東路。明洪武元年,始廢密州以縣,屬靑州府。本朝因之。按靑州府屬舊有安東衞,一本從沂州府日照縣分置日照,舊隸靑州後爲沂屬而安東未經改歸。本朝乾隆七年裁衞,以所轄村莊歸入諸城、日照二縣,但計其道里,究與日照爲近,應将安東廢衞列入沂州,附識於此。」
海州:龍楡生箋:「《元和郡縣志》:『海州,春秋魯之東鄙,秦分薛郡爲郯(Tán)郡,漢改郯爲東海郡,武德四年改海州。』《元豐九域志》:『淮南東路海州,治朐(Qú)山縣,東南至漣水軍三百四十里,北至密州四百五十里。』」
趙晦之:名昶,字晦之。海州或漣水人。
「令尹,三仕已之無喜慍(yùn)」句:傅子立注引《論語·公冶長》:「令尹子文三仕爲令尹,無喜色;三已之,無慍色。」春秋時稱楚國執政者爲「令尹」,後亦以稱知縣。
搢(jìn)紳:本指官員裝束,卽將搢笏插於腰間之紳大帶子,後代稱官員。傅子立注:「『搢』,笏;『紳』,大帶也;『搢』或作『縉』。」劉尚榮按:「《史記·巻二十八·封禪書》:『搢紳者不道。』《集解》:『李奇曰:「搢,插也,插笏於紳。紳,大帶。」』《索隐》:『姚氏云:搢,当作「缙」。』」
二頃良田:傅子立注:「蘇秦云:『使我有雒陽負郭田二頃,吾豈能佩六國相印乎?』」劉尚榮按:「語見《史記·巻六十九·蘇秦傳》。」
歸去來兮:傅子立注:「陶淵明有《歸去來辭》,首章云:『歸去來兮!』」龍楡生箋:「晉陶淵明爲彭澤令,解印去縣,乃賦《歸去來辭》。」
(以下内容由 AI 生成,仅供参考。)
註釋
- 「令尹」:古代官職名,春秋戰國時楚國最高的官職。
- 「喜慍」:喜悅和惱怒。「慍」(yùn)。
- 「搢紳」:原意是插笏(古代朝會時官宦所執的手板,有事就寫在上面,以備遺忘)於帶,舊時指官宦的裝束,後轉用爲官宦的代稱。「搢」(jìn )。
翻譯
賢能的東武縣令啊,三次任職已無喜悅和惱怒。我又是什麼人呢,還把虛名加在官員行列。不如回去吧,二頃良田也難以找到。回去吧,等到有了良田又是什麼時候呢。
賞析
這首詞是蘇軾送友人趙昶罷官歸海州時所作。上片對友人能不以升官貶官爲意表示讚賞,同時自愧仍未能擺脫虛名的困擾。下片則直接抒發感慨,表達對官場的厭倦和對歸田的嚮往,但又有一種無奈之感,不知何時才能真正擁有良田過上想要的生活。全詞語言簡潔明快,感情真摯,既有對友人的敬佩和祝福,也有自己內心的矛盾與無奈的表達。

蘇軾
北宋文學家、書畫家,唐宋八大家之一,眉州眉山(今屬四川)人,字子瞻,一字和仲,號東坡居士。蘇老泉長子,蘇潁濱兄。與父、弟合稱「三蘇」,故又稱「大蘇」。宋仁宗嘉祐二年(1057年)進士。嘉祐六年(1061年),再中制科,授簽書鳳翔府節度判官廳事。宋英宗治平二年(1065年),召除判登聞鼓院,尋試館職,除直史館。治平三年,父卒,護喪歸蜀。宋神宗熙寧二年(1069年),服除,除判官告院兼判尚書祠部,權開封府推官。熙寧四年(1070年),上書論王介甫新法之不便,出為杭州通判。徙知密、徐二州。元豐二年(1079年),移知湖州,因詩托諷,逮赴台獄,史稱「烏台詩案」。獄罷,貶黃州團練副使,本州安置。元豐四年(1081年),移汝州團練副使。元豐八年(1085年)春,得請常州居住,十月起知登州。尋召除起居捨人。宋哲宗元祐元年(1086年)遷中書舍人,改翰林學士兼侍讀。元祐四年(1089年),以龍圖閣學士知杭州。會大旱,飢疾並作,東坡請免上供米,又減價糶常平米,存活甚眾。杭近海,民患地泉咸苦,東坡倡浚河通漕,又沿西湖東西三十里修長堤,民德之。元祐六年(1091年),除翰林學士承旨,尋因讒出知潁州,徙揚州。後以端明殿學士、翰林侍讀學士出知定州。紹聖元年(1094年),貶惠州。紹聖四年(1097年),再貶儋州。累貶瓊州別駕,居昌化。宋徽宗即位,元符三年(1100年)赦還,提舉玉局觀,復朝奉郎。建中靖國元年(1101年),卒於常州,年六十四(按:東坡生於宋仁宗景祐三年十二月十九日,時已入1037年)。宋孝宗時謚文忠。東坡於文學藝術堪稱全才。其文汪洋恣肆,清新暢達,與歐陽文忠並稱「歐蘇」,為唐宋八大家之一;為詩清新豪健,善用誇張比喻,獨具風格,與黃山谷並稱「蘇黃」;作詞開豪放一派,變詞體綺靡之風,下啓南宋,與辛稼軒並稱「蘇辛」;工書,擅行、楷,能自創新意,用筆豐腴跌宕,有天真爛漫之趣,與黃山谷、米元章、蔡君謨並稱宋四家;畫學文與可,喜作枯木怪石,論畫主張神似。有《東坡集》四十卷、《東坡後集》二十卷、《和陶詩》四卷、《東坡七集》、《東坡志林》、《東坡樂府》、《仇池筆記》《論語說》等。《全宋詩》東坡詩,卷一至卷四六,以清道光刊王文誥《蘇文忠公詩編注集成》為底本,卷四七、卷四八,以清乾隆刊馮踵息《蘇文忠詩合注》為底本。校以宋刊半葉十行本《東坡集》《東坡後集》(殘,簡稱集甲)、宋刊半葉十二行本《東坡集》《東坡後集》(殘,簡稱集乙,集甲、集乙合稱集本)、宋眉山刊《蘇文忠公文集》(殘,簡稱集丙)、宋黃州刊《東坡先生後集》(殘,簡稱集丁),宋刊《東坡先生和陶淵明詩》(簡稱集戊)、宋刊《集注東坡先生詩前集》(殘,簡稱集注)、宋嘉泰刊施德初、顧景繁《注東坡先生詩》(殘,簡稱施甲)、宋景定補刊施、顧《注東坡先生詩》(殘,簡稱施乙,施甲、施乙合稱施本)、宋黃善夫家塾刊《王狀元集百家注分類東坡先生詩》(簡稱類甲)、宋泉州刊《王狀元集百家注分類東坡先生詩》(殘,簡稱類乙)、元務本書堂刊《增刊校正王狀元集注分類東坡先生詩》(簡稱類丙,類甲、類乙、類丙,合稱類本)、明成化刊《東坡七集》(簡稱七集)、明萬曆刊《重編東坡先生外集》(簡稱外集)、清查初白《補注東坡編年詩》(簡稱查注)、清馮踵息《蘇文忠詩合注》(簡稱合注)。參校資料一為金石碑帖和著錄金石詩文的專著的有關部分;一為清人、近人的蘇詩校勘批語,其中有何義門焯所校清康熙刊《施注蘇詩》(簡稱何校),盧檠齋、紀曉嵐所校清乾隆刊查注(分別簡稱盧校、紀校),章茗簃所校繆藝術風覆明成化《東坡七集》(簡稱章校)。卷四八所收詩篇除《重編東坡先生外集》外,還分別採自《春渚紀聞》、《侯鯖錄》等書,亦據所採各書及有關資料進行校勘。新輯集外詩,編為第四九卷。生平見《宋史·卷三百三十八·蘇軾傳》。
► 3426篇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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